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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職業有哪些

翻譯、大學講師、作家。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1月,赴日本留學課間觀看“日俄戰爭教育片”,深受刺激,決定棄醫從文。6月,將學籍列入“東京獨逸語協會”所設的德語學校。夏秋間,被騙回國與朱安結婚。旋即復赴日本,7月,從仙臺回到東京,不再入學讀書,專門從事文藝譯著工作,此後幾年通過不同方式學習了德語,俄語。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從章太炎先生學習,為“光復會”會員,並與二弟作人譯《域外小說集》,期間生活艱難,以校對書稿補貼生活。

宣統元年(1909年)8月,歸國,任杭州、浙江兩級師範學堂生理學和化學教員兼任日本教員鈴木珪壽的植物學翻譯。

宣統二年(1910年),8月,任紹興中學堂教員兼監學。1911年,寫個人的第壹篇小說文言小說《懷舊》。

民國元年(1912年),臨時政府成立於南京,應教育總長蔡元培之邀,任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第壹科科長。八月任命為教育部僉事。從本年起至1917年,他大量抄古碑,輯錄金石碑帖,校對古籍,其中也對佛教思想進行了壹定的研究。民國六年(1917年),7月7日,因張勛復辟亂作,憤而離職,14日,亂平即返部。民國七年(1918年),1月,參加《新青年》改組,任編委。

民國九年(1920年),在北京大學,北京高等師範學校講授中國小說史。

民國十四年(1925年),“女師大風潮”進壹步升級,魯迅因支持進步學生正義鬥爭被教育總長章士釗免除僉事職務,同年,魯迅向平政院狀告章士釗。

民國十五年(1926年),8月赴廈門大學任國文系教授。12月辭職。

民國十六年(1927年),1月赴中山大學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