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當時的科舉考試是按照唐朝的很多法規進行的,比如唐朝的“兩腳走路”。首先叫“常科”,即每年由縣、州、道、中央禮儀部門考核,有時由皇帝決定。這種考試雖然有點公開公平,但是內容復雜,層次多,錄取的人數很少,遠遠不能滿足唐朝治國的需要。只有優秀的人才不想在這裏混日子,而是選擇“出招”這種形式作為通往官位的捷徑。科舉制度是唐代科舉考試的主要形式。皇帝不時發函,以獲得非凡的才能。推薦人由名臣直接推薦給皇帝,皇帝面試後做最後決定。壹年可以考幾次,人數不限。萬人應考盛況下。參加制度有三個重要條件:壹是特殊人才;二是重要人物的推薦;第三,特殊技能適合皇帝口味。李白有這三點:守規矩,把自己放在“龍門”裏。
首先,在李白故裏四川江油,“五歲背劉甲,十歲看百家”,“十五好劍法”,“寫淩相如”。不到20歲,他已經讀了很多書和佛經,並向附近鹽亭縣著名的縱橫技法大師趙昆學習了《國泰民安》短經。他知識的廣度和深度,以及對前人經典古籍的非凡理解,都是沈浸在常規科目考試中的儒生所不能及的。而且李白的詩很直白,有很濃的民歌味道。少年時在家鄉學過“範文”。這兩個專業超出了其他學者的想象或研究,也遭到了唐玄宗的誤解。
其次,李白是很多達官貴人推薦的。16和17歲時,學習龍和短經。“廣漢總督聞異事,因不起正道”;21歲時,他以自己的詩作自薦益州刺史蘇祥。蘇曾說自己是“有書不盡之才”,可與西漢大詩人相提並論。三四十歲時,他拜訪了荊州的韓長詩、安州的李長詩、儋州的裴長詩和鄭長詩、於震公主、皇帝的女兒張密、與皇帝有交往的道士吳筠。他的朋友們北到雁門,南到襄垣,東到嶽重,西到不少於65,438+000名武術愛好者,盡管他已經42歲了。可見李白參與體制內公關是滿分。
第三,李白的特長適應了皇帝的需要。李白的兒子玄奘看了範為他寫的新墓誌銘,說他“答範書不慎,落筆不止。”於是,明朝文人寫了壹本書《李臣賢醉態驚人》。後者雖是小說家之言,但李白精通散文,在翰林院處理過壹些外事文書,是可信的。唐朝疆域遼闊。從西方到現在,中亞地區急需大量雙語人才。李白思維敏捷,能馬上寫詩。他的語言通俗流暢,典故豐富、貼切、得心應手。對於聽膩了傳統宮廷詩的唐來說,猶如壹股清新的風迎面吹來。
綜上所述,李白確實遵循了當時的“潛規則”,離開了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