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元前230年到齊國滅亡,10年間,秦國接連吞並了六國,然後在公元前219年開始“秦攻百越之戰”,平定南方百越,完成了統壹大業,結束了貴族諸侯專政的王國時代,進入君主專制的帝王時代。
2.建立封建專制的中央集權。
秦始皇廢除分封制後,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郡縣制和官僚體制。初分三十六郡,後[42]隨土地擴張增至四十六郡,定都鹹陽(陜西省鹹陽市秦都區)。
中央政府的最高官僚是宰相、禦史和邱,也被稱為“三公”。地方郡守是衛士,郡守是命令。郡縣制初步打破了血緣關系的宗法制度,而封建制度和官僚制度取代了貴族的世襲制度。
3、統壹文字、貨幣、度量衡。
秦始皇統壹貨幣主要采取兩種方式:壹是國家統壹鑄幣,嚴懲私鑄,將貨幣的制造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二是統壹兩種貨幣,即上層貨幣黃金,下層貨幣銅。改金以“伊”為單位,壹伊為22兩。銅錢以“半兩”為單位,金幣中明顯鑄有“半兩”二字。
銅錢形似圓方孔,俗稱“秦半梁”。曾經流行於六國的珍珠玉、龜甲、銀、錫,已經不能作為貨幣使用了。說到秦朝,中國的貨幣是二等的;金以顏命名,為上幣;銅錢通稱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玉珠、玳瑁、銀和錫屬於裝飾品,而不是硬幣。
4.北擊匈奴,築長城;建設靈渠,開發南疆。
修建長城是為了保護北方邊境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其目的是減輕人民的負擔。因為匈奴是遊牧民族,所以他們的騎兵活動非常廣泛。如果沒有長城,將需要許多軍隊來保衛它們,這將給人民增加很大的負擔。萬裏長城不是他造的。他只是把原來秦、趙、燕北部的長城連接起來。
5.允許土地私有制。
216年,秦始皇為了收稅,命令全國農民上報實際占用的土地數量。還實行即使是平民,只要有軍功也可以授予土地和爵位。
雖然秦在商鞅變法時實行“贈地制”,農民的土地名義上歸國家所有,私人耕種,但這使得全國人民實際上占有了原本屬於國王的土地,很快就變成了農民和官員可以自由買賣土地,所以商鞅在秦的變法最終便利了私人土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