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體育便作為壹種交流手段,將不同國家、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聯系在壹起,讓全世界的溝通、互動成為可能。體育之所以能夠成為“超越國界的語言”,有賴於它與生俱來的獨特性。首先,每壹項體育運動都有其簡潔、明了的規則,這種通用規則作為體育文化的符號,成為廣泛交流的前提,為此全世界的運動員可以同場競技而不會產生分歧。其次,體育運動的競技性決定了它需要以交流為存在的前提,只有來自四面八方的運動員相聚在同壹塊運動場上,體育競技才得以發生,運動員間的交談、切磋、競爭,讓體育本身就成為壹種交流形式。
?社會學家認為,文化交流有兩種:廣義上指人與人之間文化的互相學習與傳播,狹義上指不同風格與氣質的文化互相傳播與學習,主要在不同民族、國家之間進行。體育文化作為文化的壹個分支,“是由生活在不同地域中的人們為了滿足自身發展需要創造出來的有關體育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之總和”,且在具體的運動中表現出來。當來自不同國家地區、不同身份的人以體育的形式進行交流時,便形成了體育文化的交流。 體育文化作為我國大學教育的重要內容之壹,其校際交流和對外交流不僅是我國大學體育教育發展的需要,而且還是吸收和借鑒先進體育文化的重要渠道。
? 在全國諸多省市的高校中,北京高校是國內高校的代表,擁有國內最前沿的大學體育文化。故本部分將以北京高校體育文化交流的案例,具體說明我國大學體育文化交流的情況。 壹、我國體育文化交流歷史沿革 我國大學體育文化交流始終是在國家體育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下進行的,依托國家進行,是國家體育文化交流難以分割的壹部分。體育文化交流,對內可分為地區間、團體間、民族間的交流,對外為國際交流。國家體育作為歷史大背景,與大學體育文化交流在本章中壹並舉出。 (壹)古代時期至晚清民國時期 由於古代交通不發達,各個國家之間交流不便利,古代中國與西方國家的體育交流非常之少,但與周邊國家的交流相對頻繁,歷史文獻中也記載著中國與日本、朝鮮、印度以及西亞、東南亞體育交流的情況。
?由於“大學”是壹個近代才出現的詞,故古代時期的大學體育文化交流傳播可指通過留學、學堂進行的體育文化交流。 早在三國時期,中日便有互贈兵器,學者考證證實,日本劍道深受漢魏時期劍道的影響。隋唐時期,中日體育文化交流進入到新的階段,日本於公元8世紀開始派遣遣隋使和留學生,到了唐代,改稱為遣唐使,蹴鞠、擊鞠、馬球、射藝等中國傳統體育項目也由這些使者和學生傳到日本。日本古籍《遊庭密抄》引《口傳集》說:“蹴鞠者,起自滄海萬裏之異域,遍於赤縣九陌之皇城”。為中日體育文化交流提供了證明。 此外,歷史資料顯示,朝鮮、印度、西亞和東南亞均有由中國傳入的體育項目和體育文化,但具體是否由留學生傳播不得而知,這裏便不作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