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會,地主階級統治其他階級的根本即為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階級通過掌握土地這壹生產資料,對使用土地的農民通過榨取地租、放高利貸等手段剝削其他階級。同時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盡相同,有通過契約租賃、繳納地租、雇用佃戶等方式實現,但其本質依然是壹種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不會改變封建社會作為壹個階級社會的本質。
“封建社會”是西方社會學家劃分的壹種社會形態,特指西歐的中世紀。 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觀,將“生產力”作為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從而將封建社會看著是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取代奴隸社會、孕育資本主義社會的必然階段。 中國古籍有“封建”壹詞,意思是“封國土、建諸侯”。唐朝柳宗元寫有《封建論》,將夏、商、周、漢四個朝代認定為“封建”。顯然,“封建社會”中的“封建”二字,是借用的這個詞。 毛澤東在《中國革命和中國***產黨·古代的封建社會》壹章中說,中國從脫離奴隸制度進到封建制度,“這個封建制度,自周秦以來壹直延續了三千年左右”,“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是農民階級和地主階級的矛盾”。中國封建社會的結束:根據中國大陸史學界的認定,從壹八四零年鴉片戰爭開始,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以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即中華人民***和國成立,為封建制度結束的標誌。
有史學家誤以為,在馬克思的歷史觀點中社會形態是線性發展的,是越來越進步的,即原始社會到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再到資本主義社會,最後是***產主義社會。在接受了馬克思主義的普遍原則之後,中國歷史就必須按方抓藥,所以秦朝之後必須是封建社會。這就好比先做成壹個模子,不管妳合適不合適,硬套進去。於是中國就有了“封建社會”之學說。套進去後,發現西方的模子不合適中國,因為秦朝根本不實行分封制,於是又賦予了封建社會新的定義,所謂的“中國封建社會”,比西歐封建社會延續的時間都要長壹倍以上,中國的分封制,僅僅分封到家族的兒子或者有功的臣子,由他們組成壹定程度的地方專制,自行任命地方官員管理到每壹個家庭、每壹個人,由秦朝開創的郡縣制,由皇帝任命中央及地方官員,逐級管理到每壹個家庭、每壹個人,即中央集權制。
這種看法並不確切,因為馬克思主義中的“封建制度”實際上是從生產關系的角度來定義的。如果單純將“封建”定義為“封土建國”,那麽中國事實上並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封建社會”,這亦是學界所公認。因此,馬克思定義的廣義上的“封建社會”,具備更為普適的價值。當然,也引起了壹些人的誤讀。馬克思、恩格斯的社會形態理論和社會發展階段理論並非受“古典進化論”影響的結果,也沒有什麽單線、多線的矛盾或不壹致。科學地揭示歷史發展過程中的本質和規律應是歷史科學的基本理論任務。拋開唯物史觀以生產力與生產關系和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性質來判斷社會歷史階段的***性標準,代之以布洛赫對於西歐封建制的個性特征的歸納作為標準,從而否認中國封建制社會存在的觀點缺乏說服力。從歷史事實可以看出中國的封建制社會歷史階段不容否定。
中國封建社會的基本特點:①在經濟上,私人土地所有制占主導地位;②在政治文化上,實行高度中央集權專制制度;③在文化上,以儒家思想為核心;④在社會結構上,是族權與政權相結合的宗法等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