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姓,早期的姓是種族數。姓氏不是個人或家族的稱謂,而是整個宗族的稱謂。“人”最早大概是指很多宗族。
顧嚴武說:“說自己姓起源於五帝者,春秋時見之者,得二十之二。”這二十二個姓氏分別是:媯、夷、子、姬、豐、英、姬、任、畢、戚、米、曹、董、姜、燕、媯、滿、熊、隗、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齊、
2、姓氏有“不娶”的功能。在氏族社會,同姓的人是不結婚的,也就是說同壹氏族內部的人是不允許結婚的。
3.姓氏有“恩愛有情,深吻有情”的作用。“愛與情,愛與情”不僅指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思想感情的密切程度,還涉及政治權利和物質利益。在氏族社會中,同壹氏族的成員平等地享有氏族內部的各種權利。在奴隸社會,“人”是指貴族,奴隸沒有姓氏。即使到了春秋戰國時期,普通人還是沒有姓氏的。
中國古代不僅有姓,還有姓。姓與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姓是種族編號,姓是姓的壹個分支。
戰國以後,人們常以石為姓,姓氏逐漸合二為壹。漢代俗稱姓氏,從田字到普通百姓都可以有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