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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與北方蒙古的關系

明朝與北方蒙古是敵對關系。

元朝末年,蒙古統治者殘暴無道。1351年,元廷征調農民和兵士十幾萬人治理黃河水患。“治河”和“變鈔”導致紅巾軍起義爆發。

1351年5月,韓山童、劉福通領導紅巾軍起義爆發。次年,郭子興響應,聚眾起義,攻占濠州。平民出身的朱元璋受湯和邀請投奔郭子興,屢立戰功,備受郭子興器重和信任,並娶郭子興養女馬氏為妻。

1355年,劉福通立韓林兒為帝,國號宋,年號龍鳳,稱小明王,以亳州為都城。郭子興病故後朱元璋統率郭部,小明王任其為左副元帥。

1356年,朱元璋占領集慶路,改名為應天府,並攻下周圍戰略要地,獲取壹塊立足之地。朱元璋采納朱升“高築墻,廣積糧,緩稱王”的建議。

1360年,鄱陽湖水戰使陳友諒勢力遭到巨大打擊。1361年,小明王封朱元璋為吳國公。1363年,陳友諒敗亡。1364年,朱元璋稱王,史稱“西吳”,與占平江府的東吳王張士誠相區別。

1367年,朱元璋攻下平江,張士誠自盡,後又滅浙江的方國珍。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應天(南京)稱帝,國號大明,年號洪武。後進行北伐和西征,同年以“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的口號命徐達、常遇春等將北伐,攻占大都(即北京),元順帝北逃,徹底結束蒙古在全國的統治。

中國再次回歸由漢族建立的王朝統治之下。之後朱元璋又相繼消滅四川的明升和雲南的元梁王把匝剌瓦爾密、遼東的納哈出。又八次派兵深入漠北,大破北元,天下至此初定。

擴展資料:

明初盛世

洪武之治:明太祖為了鞏固統治,建立健全各種政治制度,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還制定酷刑,嚴懲貪官汙吏,開創了“洪武之治”後罷中書省及丞相,皇帝總攬大權,使封建中央集權更加集中和強化。

壹、經濟

洪武八年(1375)三月,明太祖下令印制“大明寶鈔”在民間通行。洪武初,市面上流通的貨幣多為鼓鑄的銅錢“洪武通寶”。然而,明朝初期極端缺乏銅料,銅質貨幣不能滿足市場需要。

為此,明太祖借鑒元代實行的紙幣制度,印制“大明寶鈔”與銅錢並行,以紙幣為主,銅錢為輔。明朝寶鈔***分六等:壹百文、二百文、三百文、四百文、五百文、壹貫。

二、文化

1、建立學校

洪武二年(1369)十月,明太祖下詔命令地方郡縣設立學校,並明確規定了府、州、縣學的規模和學生學習的內容。地方學校培養出來的學生,年資久的,可定期保送到京城國子監深造,也可參加科舉獲取功名。

1375年,又設社學以教授民間子弟。京城的學校即為國子學(1382年改為國子監),是全國最高學府。其學生叫監生,多為官僚、地主的子弟,主修“四書”、“五經”及典章、律誥等,結業後可直接做官。

2、制定科舉

洪武三年(1370)五月,因國家急需人才,明太祖頒發科舉詔令,於八月設科取士。明代科興考試分文武二科,考試分鄉試、會試和殿試。鄉試考中者稱舉人,京師會試考中者有資格參加殿試。三年壹大考,殿試由皇帝親自把關,殿試及格被錄取的通稱進士。

凡考中進士者,即可授官。文科考試內容主要局限於四書五經,考試文體通用八股文,虛內容而重形式,因而明代科舉制又稱八股取士。武科試士則以技勇為重,所考內容因時局要求而變化。六年壹大考,考中頭名稱武狀元。

3、設置僧錄、道錄二司

洪武十五年(1382),明太祖設置僧錄、道錄二司,在外府州縣設置僧綱、道紀等地方分支機構。所有僧、道官員都是挑選精通經典、戒行端潔者充任。

寺觀僧、道人數,也由僧錄、道錄二司送交政府存冊。同時,政府賜給僧院、道觀大量田地及佃戶,以備僧道使用,並免除寺院所有田賦徭役。以後的明代諸帝多受朱元璋的影響,形成了明宮好佛道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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