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湯,西漢時期官員、酷吏,杜陵(今陜西西安東南)人,因為治陳皇後、淮南、衡山謀反之事,得到漢武帝的賞識。
張湯先後晉升為太中大夫、廷尉、禦史大夫。與趙禹編定《越宮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張嚴峻,常以春秋之義加以掩飾,以皇帝意旨為治獄準繩。曾助武帝推行鹽鐵專賣、告緡算緡,打擊富商,剪除豪強。頗受武帝寵信,多行丞相事,權勢遠在丞相之上。
元鼎二年十壹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為禦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長史朱買臣的誣陷,被強令自殺。死後家產不足五百金,皆得自俸祿及皇帝賞賜。張湯雖用法嚴酷,後人常以他作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為官清廉儉樸,不失為古代廉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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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的死亡,最致命的原因在於他的兩面性格,為法過酷,結怨太多,最後被武帝拋棄。公元前115年,武帝元鼎二年,由於鹽鐵收歸中央政府獨占,極大損害了同姓諸侯國的利益,再加上以前的個人恩怨,趙王劉彭祖率先指控張湯與其下屬魯謁居合謀詭計危害國家。
魯謁居是張湯的心腹手下,曾故意炮制冤案以陷害張湯的舊怨禦史李文。魯謁居因趙王上告被關入獄中不久病死。被連累的魯謁居的弟弟認為張湯見死不救,於是在牢裏揭露了其兄與張湯違法挾私尋仇的黑幕。
武帝特命廷尉減宣調查李文案,而同為酷吏的減宣恰也是張湯的老對頭,欲借此案置張湯於死地,便私下秘密行動羅織大罪。
正在這危機時刻,有賊偷盜了漢文帝陵園的下葬錢,依慣例,丞相莊青翟與張湯相約壹同向武帝謝罪。張湯臨時變卦,單方面推卸責任,準備先彈劾莊青翟,將罪名全歸於丞相。
而丞相府的三位長吏朱買臣(成語“覆水難收”的主角)、王朝、邊通也都與張湯結有深怨,三人得知張湯計劃後,壹起聯名先發制人,替丞相聲辯無罪的同時,告發了張湯平日的種種非法行徑,將前後數件事壹壹聯系。
武帝暴怒,認定張湯內心險詐壹慣欺君,便不由分說,派使者帶著罪名簿以八項大罪痛責張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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