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楊絳先生的《我們仨》,每每鍾書會“格物致知”,圓圓會“格物致知”。
楊絳先生如是說。
格物致知?終不得解。
原來,“格物致知”,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中的壹個重要概念,乃儒家專門研究事物道理的壹個理論,已失佚,源於《禮記?大學》八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論述的“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此段。
但《大學》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卻未在其後作出任何解釋,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過“格物”與“致知”這兩個詞匯而可供參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義成為儒學思想的難解之謎。
《現代漢語詞典》2012年發行的第六版將“格物致知”解釋為:“推究事物的原理,從而獲得知識。”
讀書,能“格物致知”,乃智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