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押韻(也叫壓韻、葉韻),就是把相同韻部的字放在規定的位置上。
所謂韻部,就是將相同韻母的字歸納到壹類,這種類別即為韻部。
同壹韻部內的字都為同韻字。任何詩歌都要求押韻,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不同者,對於押韻的限制多與少、嚴與寬的不同而已。這也是詩歌同其它文學體裁的最大分別。比較常用的是108部平水韻②。
押韻是增強詩歌音樂性的重要手段,近體詩為了使聲調和諧、容易記憶,對於押韻十分講究。古人通常使用官方頒布的專門指導押韻的書,如《唐韻》、《廣韻》、《禮部韻略》、《佩文詩韻》、《詩韻集成》、《詩韻合壁》等,以南宋王文郁撰的《新刊韻略》最為流行,即世人所謂之108部平水韻。
但是需要明白,並不值得為遷就押韻而破壞詩句的自然,除非是參加科舉,否則即使偶爾壹兩句出韻,古人也是允許的。
規則
近體詩押韻有較嚴格的規定,總結如下:首句可押可不押,下句必押平聲韻③
1、偶句押韻:
律詩是二四六八句押韻,絕句是二四句押韻,無論律詩還是絕句,首句均可以押韻或不押韻。例如:
寄揚州韓祚判官 (杜牧)
青山隱隱水迢迢,秋盡江南草木雕。
二十四橋明月夜,玉人何處教吹簫。
第壹二四句押韻。又如:
登樂遊原 (李商隱)
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
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
首句並不入韻,二四句押韻。壹般來說,五言詩首句不入韻為常見,七言詩首句入韻為常見。關於首句押韻與否的平仄規律請參照平仄簡表④
2、只押平聲韻:
近體詩規定,只能押平聲韻,這幾乎是壹條死規矩,事實上以近體詩的體例假如押仄聲字會感到非常拗口,所以古人都能自覺遵守這壹規則。記憶中也沒有任何可供借鑒的反例,所以這裏就不另舉例。
3、壹韻到底,中間不能換韻。古詩(古風)允許中途換韻,但近體詩不允許這樣。
首句押韻可借鄰韻
古體詩的押韻,可以把鄰近韻部的韻,比如壹東和二冬、四支和五微,混在
壹起通用,稱為通韻。但是近體詩的押韻,必須嚴格地只用同壹韻部的字,即使
這個韻部的字數很少(稱為窄韻),也不能參雜了其他韻部的字,否則叫做出韻,是近體詩的大忌。但是如果是首句押韻,可以借用鄰韻。因為首句本來可押可不押,所以可以通融壹下。比如《軍中醉飲寄沈八劉叟》:
酒渴愛江清,余甘漱晚汀。
軟沙倚坐穩,冷石醉眠醒。
野膳隨行帳,華音發從伶。
數杯君不見,都已遣沈冥。
這壹首押的“汀、醒、伶、冥”屬下平聲九青,但首句借用了八庚的“清”。
這叫做借鄰韻發端,在晚唐開始流行,到了宋代,甚至形成了壹種風氣。
請參照通轉古韻、108部平水韻
避忌
1、忌重韻
即同壹個韻字在壹首詩的韻腳裏重復出現,此乃大忌。
2、避免同義字相押
如壹首詩中同時使用“花”、“葩”,“芳”、“香”等。
3、避免出韻
古人寫詩多依官韻,而許多我們認為是同韻的字在官韻中被分別列入不同的韻部之中,如“冬”與“東”之類,如果在同壹首詩中相押,即為出韻。這主要是因為古今語音變化的原因,今天已沒有必要再強調這壹點了。
唱和
唱和就是依照別人詩中所使用的韻字來押韻做詩,叫做“和韻”或“步韻”,主要有三種方式:
1、次韻:又稱步韻,即用原詩相同的韻字,且前後次序都必須相同,這是最常見的壹種方式。
2、用韻:即使用原詩中的韻字,但不必依照其次序。
3、依韻:即用與原詩同壹韻部的字,但不必用其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