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修復 - 道教美術的造像

道教美術的造像

制作神像,形式多樣。《太上洞玄靈寶國王行道經》稱造像“隨其所有,金銀珠玉,繡畫織成,刻本範泥,鑿龕琢石,雕牙鏤骨,印紙圖畫”等均可,只要“壹念發心,大小隨力,莊嚴樸素,各盡當時”。但具體制作,皆有定式。據道書《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私》規定,造像必須“依經具其儀相”,“衣冠華座,並須如法”。天尊“帔以九色離羅或五色雲霞、山水雜錦”等,“不得用純紫、丹青、碧綠等”。真人“不得散發、長耳、獨角,並須戴芙蓉、飛雲、元始等冠”。左右二真“或持經執簡,把諸香華,悉須恭肅,不得放誕手足,衣服偏斜”等。

早期道教的塑像或畫像曾經受到佛教藝術壹定的影響。唐釋法琳《辨正論》引王淳《三教論》雲:“近世道士,取活無方,欲人歸信,乃學佛家制作形像。假號天尊,及左右二真人。”唐太宗為王遠知建太平觀以及王軌重建茅山華陽觀,其內殿塑造元始天尊像壹軀,都取左右二真人夾侍的形式。其後,號然又取法佛教在諸天神頭部加添圓光,但是,其形象是中國化的人物面貌,其創作思想深受道家哲學和道教教義的影響,其技法又是中國古銅器、漢畫像磚以及古代人物畫技法的直接繼承,具有明顯的道教美術自身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