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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應該寫現代的,還是古代的事

都怪那過於醒目的藍色書皮!仿佛有種令人無法抵擋的吸引力。天津人民出版社的裝幀和設計,真的應該贊壹下。

於是原本決定暫停閱讀此類書籍的我,又選擇了壹本厚厚的寫作理論書。

好在書越讀越薄,從最初的記大量筆記到如今只記自己感觸最深的幾點,這也許是很多深入研究同壹領域的人的***同感受吧。

古為今用:歷史劇的唯壹出路

昨天抽空跟壹個在圖書館工作的老同學見面聊了聊。

他說自己想寫小說,寫當代的事情,為此正在研究政治和經濟,這些以前並不感興趣的東西。

他的話讓我略感驚訝。因為讀書時,他的專業是古代文學,而且畢業後也利用工作的便利,海量閱讀了很多年的古籍,出了多本古文方面的圖書。按理說,就是不寫小說,也已是小有成就。古代文學,我以為壹定是他的最愛。沒想到,他卻下定決心,要寫現代。

我說,好不容易改寫完成第壹部都市中篇之後,我倒想寫個民國和抗戰時期的故事。

他有些不理解,說只有現代的故事才能反映現在的社會問題,才有現實意義,雖然那些古代的事,可能更加吸引人。

連成天浸潤於古雅文字中的人,都認識到要與時代接軌。其實我很明白他的意思。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古代的事情就不能寫。

正像我剛剛讀完的這本《故事》裏寫的:

放眼望去,雖然各種古裝,宮鬥內容霸占銀屏,贏得無數網絡小說的讀者,但實際上,有幾個是真正關於古代的事情呢?無非是披著歷史的外衣,說著現代人的觀點罷了。那些符合現代人口味的女人主導的愛情故事,那些符合現代審美的著裝、風俗,……無不是對歷史赤裸裸的篡改。那些玄幻、鬼神,更不要說什麽古今差異了,早就脫離了現實世界。

然而,讀者和觀眾很買賬。

試想,假如這些作品都換成嚴肅的面孔,對歷史完全忠實地復制,愛看的人怕是要大減了吧?何況,這也做不到,因為歷史是不可能絲毫不差地重現的。

不過,如果古代的故事也能表達現代人的思想,實現現代人的理想和願景,也即“古為今用”,其實也就無所謂是古是今了。

寫作的動力:寫自己最喜歡的

我之所以想寫壹個不在現代的故事,其實也是有原因的。因為那個盤旋於腦中的泛黃的故事,跟遠方家鄉的壹些歷史和傳說有關,源自於小時候朦朧的記憶,甚至夢境。

有的時候,寫什麽類型,什麽年代的小說,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壹定要寫自己喜歡的。喜歡的才會想去寫;喜歡的才有動力堅持寫下去,直到完成。

羅伯特·麥基說:

這裏又要牽扯到寫作的意義和本質,這個永恒的話題上了。

很多人寫作,不是為了成名成家或謀利(當然也不是沒有人這麽想,只是未必能成功),更多的是“如鯁在喉,不吐不快”,“心中塊壘,唯筆能平”。簡單來說,就是有感而發。並沒有人逼著他她去寫,而是“不得不寫”。

“《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陀思妥耶夫斯基坐過牢,寫出震撼人心的《死屋手記》;曹雪芹經歷過家族的由盛轉衰,苦心寫出《紅樓夢》;司馬遷受了屈辱的宮刑之後,才有了《史記》……歷史上無數偉大的作家,都經歷過人生的起伏,以超出常人的敏感和積郁,記錄下經歷和感受。

當然,對於普通人來說,可能永遠都不會遭遇那些不幸,但這並不代表妳就沒有東西可寫。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最想表達的東西。先搞清楚到底是什麽,哪怕它被深深埋藏在妳的內心深處,難以窺見。

這是重要的第壹步。

因為,只有寫妳心中所愛,才有可能寫出真正的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