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劃分:古代漢族勞動人民把壹晝夜劃分成十二個時段,每壹個時段叫壹個時辰。
? 2.十二時辰:十二時辰制。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壹點為子時,壹至三點為醜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十二時由十二個特定的時間名詞構成。人們可以從先秦時代的漢族古籍中溯尋出這些詞語的淵源。漢代之前,這些稱謂多有不同,直到漢代太初年間,中國實行了太初歷,“其以壹日分十二時,而以幹支為紀。”(趙翼《陔余叢考》卷34)才基本定型定名。十二時表時獨特、歷史悠久,是漢民族對人類天文歷法的壹大傑出貢獻,也是燦爛的漢文化瑰寶之壹。
十二時的第壹個時辰,就叫“夜半”。人們最早把“夜半”作為時間名詞來使用的例子,見於《左傳·哀公十六年》:“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
十二時辰把《黃帝內經》的十二時辰養生法,通過計時工具,融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隨時提醒人們科學養生,從而讓每個人都懂得用《黃帝內經》養生,讓科學養生得以普及,這對改善人們體質,提高人們生存質量,無疑具有革命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