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小序:是《毛詩》中列於各詩之前解釋各篇主題的文字。往往先列教義,從美刺立言,以見詩人之情;隨附史事以明之,材料則多取自《左傳》。其論各篇之主旨,除《頌》之外,《國風》壹百六十篇中,美詩僅十六篇,刺詩七十八篇;《小雅》七十四篇中,美詩僅四篇,刺詩四十五篇;《大雅》三十壹篇中,美詩七篇,刺詩六篇,故後人有“強分美刺”之評。朱熹雲“大率古人作詩,與今人作詩壹般,其間亦自有感物道情,吟詠情性,幾時盡是譏刺他人。”(《朱子語類》)然《詩序》的諷刺之說於後人作詩多寄托、言於此而意在彼不無影響。
詩大序:《毛詩》在首篇《關雎》的“小序”之後,從“風、風也”句開始,概論全經的大段文字為“大序”。(據孔穎達《毛詩正義》說)
大序闡述了詩歌的特征、內容、分類、表現手法和社會作用,堪稱先秦儒家詩論的系統總結。它進壹步闡明了詩歌言誌抒情的特征和詩與音樂、舞蹈的關系,明確揭示了詩歌音樂和時代政治的密切關系,把《詩經》的分類和表現手法概括為“六義”說,特別強調詩歌的社會作用:“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這些思想對古代詩歌的創作與批評發生了深遠的影響。
《詩序》中提出了“六義”、“正變”、“美刺”等說。
“六義”之說承《周禮》的“六詩”而來,其中的“風”、“雅”、“頌”壹般認為是詩的類型,“賦、比、興”被認為是詩的表現方法。“六義”的提出,把《詩經》的學習和研究推進了壹步。
“大序”說:“詩者,誌之所之也。在心為誌,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這段話對於詩與誌、誌與情的關系以及詩歌的藝術特征提出了精深的見解,並涉及詩歌和時代以及政治的關系,肯定了吟詠性情的詩歌,有很大的教化作用,豐富了所謂“詩教”的內容。而後代儒家對《詩經》的附會曲解,也往往從這裏生發出來。
“大序”又說:“至於王道衰,禮義廢,政教失,國異政,家殊俗,而‘變風’‘變雅’作矣。”認為天下大亂就會產生怨刺的詩歌,政治的清明與黑暗,決定詩歌的“美”“刺”內容。這種說法有它的合理性,美刺精神以及與之相聯系的比興傳統的確立,對後代詩歌創作和批評的發展,起過積極的作用。但《詩序》作者把《詩經》當作“諫書”,千方百計賦以“美”、“刺”的意義,而其所言“美”、“刺”,又缺乏壹定的標準,往往自相□牾。後來鄭玄按《詩序》的說法,將《國風》、二《雅》265篇劃分為“正”詩59篇,“變”詩206篇,並無確切依據,以致造成了很多附會。
《詩序》對《詩》305篇作了不少穿鑿附會的解釋,致使許多詩篇的本義被掩蓋了,這是它的缺點;但《詩序》畢竟是先秦至漢代儒家詩說的總結,有壹部分解說和其他先秦古籍有關記載可以互相印證,確有依據,應當區別對待。後來鄭樵作《詩辨妄》,朱熹作《詩序辨說》,對《詩序》的解說多所詰難。
《詩》大、小“序”附載於《毛詩》,單行本甚少,僅見幾種。《詩序》,不分卷,4冊,舊題周代蔔商撰,明刊古文本。《小序》1卷,題蔔商述,明鐘惺輯,《古名儒毛詩解十六種》本。《詩序》1卷,附《詩集傳音釋劄記》1卷,元廬陵羅復輯,刊本。另外,清象山姜炳章撰有《詩序廣義》24卷,嘉慶遵行堂刊本(以上二種均杭州丁丙八千卷樓舊藏)。清武威張澍撰有《小序翼》27卷,原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