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簡其實是幾種東西的總稱,指的是竹簡、木簡、竹簡、木簡。在紙發明之前,簡牘是中國最重要的圖書形式,對後世的圖書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時至今日,書籍的術語、書寫格式、書寫方法仍然繼承了竹簡時期形成的傳統。簡牘是中國古代遺留下來的帶有文字的竹簡和木簡的總稱。用竹片寫的書叫“簡策”,用木塊(也叫“板”)寫的書叫“版”。100字以上的長文章寫在簡單攻略上,100字以下的短文章寫在木刻上。木刻上寫的字大多與公文、戶籍、告示、書信、小冊子、圖畫有關。由於正文內容不同,其標題也不同。比如軍事文書叫“巴”;被播音員稱為“名單”;把信寫在壹個木塊上,然後加上另壹個版本叫“檢查”在檢查上寫上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叫“部門”——這就是信封的由來。然後把兩塊板綁在壹起,打結的地方塗上泥,蓋上陰印,泥上出現凸起的字,叫“封”,用的泥叫“封泥”。因為字母的木塊通常只有壹英尺長,所以字母也被稱為“尺子”。記事本是古代簡牘的壹種,供讀者隨時批註。它與相應的卡瓦相關聯,以供參考。現在人們說註解源於此。簡牘的材料體現在竹木形制上,如策、簡、書、註、函、檢、簡等。
編輯這個竹簡的書寫工具。
竹簡使用的書寫工具有筆、墨、刀、鑿等。竹簡上的字是用筆墨寫的,刀的主要作用是糾正錯別字,而不是雕刻。先秦時期的竹簡用的是古文和篆書。秦始皇統壹中國後,隸書開始流行,字體變圓,於是公文、書信都用隸書。
編輯這壹段是古籍的基本單位。
簡牘是古籍的基本單位,相當於現在的壹頁。壹張竹簡叫簡,往往寫的是壹條直線。如果字多,就寫在若幹張紙條上,編在壹起,叫做“書”。如果壹篇長文的內容成為壹個單位,就叫做“篇”。壹篇“文章”可能包含幾本“書”。關於簡牘上“涓”的稱謂,至今仍有分歧。老甘認為居延—廣地以南的《待兵書》77枚竹簡,是用麻繩編的,像竹簾壹樣,可以卷起來,所以“簡編為書,卷為卷”。潘辰指出:孔安國《古代文學史》序言中有雲:“序言五十九篇,共四十六卷。“陳毅在這裏既是書,又是卷,證明壹部或幾部書可以是卷。
編輯這段竹簡的制作。
將竹木剁成狹長的片,然後將表面刮平。這種用來書寫的又長又窄的竹片或木片叫做竹簡或木簡,寬的竹片或木簡叫做竹簡或木簡。簡的長度不壹樣,有的三英尺長,有的只有五英寸。經文和法律壹般寫在兩英尺四英寸長的簡上。字母有壹尺長,所以古人稱之為“字母”。每封信上寫的字沒那麽多,有的是三四十個字,有的只有幾個字。長文或書用的竹簡很多,必須按順序編號排列,再用繩子、絲線或牛皮條串起來,稱為“策”或“書”。
編輯這段文字的材料在戰國以後廣泛使用。
戰國以後廣泛使用的書寫材料。單片竹子稱為“簡”(或死),單片木頭稱為板,長1英尺的長方形板稱為信,也叫字母。窄版也叫木簡。小而薄的版本叫“Za”。“竹簡”的組合稱為“策”或“編”,將板塊和簡牘捆綁在壹起的字母稱為字母。做竹簡,要先用火烤汁,防止蟲蛀。烘烤過程被稱為“滅酶”或“歷史記錄”。後來,歷史成了歷史的代名詞。自西漢以來,根據不同的用途,對竹簡的長度作了壹些規定。如最大的竹簡為24寸(漢尺),抄自《易經》等重要著作,中國古代稱之為“典”。河南薊縣、甘肅武威出土的《儀禮》等書,都是24寸長的簡牘。皇帝封諸侯的信,長2尺,壹般起到1尺的作用。考古發掘出土的漢簡有多長?23 ~ 27厘米。制版用的是柳樹、楊樹等軟木。壹般情況下,簡牘是用來寫書、抄經、經典的,所以簡牘就成了書的代名詞,版本多用於公文、書信之類。壹般只寫簡的壹面,只寫壹行。1簡篇有100多字,也只有幾個字。織連簡的繩子叫“織”,多為麻繩,也有絲制的。用牛皮做的繩子叫葦編。根據插條的長度,捆數也不同。壹般有上、下、上、中、下兩種卡瓦,有些長卡瓦也用五種。把編好壹系列攻略的竹簡存放起來,往往是以最後壹根竹簡為軸,把有字的那壹面向內卷成捆狀,把第壹根竹簡卷在最外面(現在書名印在書的封面上,就是由此演變而來的),然後放在布做的封面裏。這套叫“衣”,也叫“書衣”。所以後來“卷”也泛指書籍。竹簡上的字大多是用墨汁寫的,也有壹些是用書法寫的。新中國成立前後,多次出土竹簡,最早的是戰國時期。比如1965年湖北江陵出土的楚簡,好像是討論祭祀儀式的。從出土的簡牘來看,內容非常豐富,包括經典、分冊、歷法、公文、法律、帳冊、遺策等。東晉末年,竹簡逐漸被紙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