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輩分稱呼妳知道嗎?
不知道輩分算不算壹種[url=javascript:;]文化[/url],然而弄清輩分卻真得算壹門學問。
在[url=javascript:;]中國[/url],輩分的起源和[url=javascript:;]歷史[/url],不是才疏學淺的我所能夠考證的,然而從古籍中的記載及自己幼年至今的閱歷,卻使我觸摸到,輩分經歷歲月滄桑,朝代更叠而潛移默化變化的河流。輩分,對於壹個人來說,壹生下來就被確定了,自己別無選擇。同宗族之間的輩分是嚴格遵守的,比如說稱呼必須準確,日常[url=javascript:;]生活[/url]中要向長輩請安、敬煙、讓座、讓路,坐次上也十分講究,不能亂了禮法。壹個人的言行舉止甚至命運都會受到宗族禮法的影響和傳統道德的束縛。
曾讀過這樣的史料:在山西、五臺山下,有壹個4000余人的大村莊——槐蔭村。趙姓占了90%以上。
人稱趙氏壹家村,人興族旺。據《槐蔭村誌》記載:槐蔭村自新石器時代便有人類聚居。明朝洪武年開始,趙氏始祖伯英公從朔州馬邑遷來五臺,定居槐蔭,以務農為主,勤儉持家,逐漸成為五臺望族。趙氏家族繁衍至今,已有600余年,傳25世,勤奮起家,豪爽待人,傳宗續譜,輩分嚴謹,還組織籌劃下《趙氏宗譜》壹套12本書。趙氏家族之間輩分是嚴格遵守的,即使是白發滿頭的老者,也必須稱呼比自己輩分大的娃娃為爺爺、叔叔。如果有人叫錯了稱呼,立即會受到族人的指責和糾正。宗族中孩子的取名也是依據宗譜中的輩分而定,不可隨意而取。可見,槐蔭村的人民幾百年來生活在這樣壹個相對封閉或半封閉的環境裏,已經逐漸形成並沈澱下來壹種相對獨立的文化和禮法制度,影響了壹輩又壹輩,壹代又壹代人。這裏人口流動少,人們生活安定,生活也相對貧窮、落後,自己自足的自然[url=javascript:;]經濟[/url]必然要求同族、本家團結協作,互幫互助,宗族間的紐帶也就比較緊密,它與[url=javascript:;]社會[/url]經濟的發展以及開放的程度也有密不可分的關系。
在我們熟知的巨著《紅樓夢》中,也能找到“輩分”的痕跡。如[林黛玉進賈府]壹章裏:黛玉“步步留心,時時在意,不肯輕易多說壹句話,多行壹步路,惟恐被人恥笑了去。”先拜見了外祖母,王熙鳳來時,賈母戲說稱她“鳳辣子”便可。黛玉不知如何稱呼,不敢造次,待到眾姊妹說“這是璉嫂子”時,她才趕忙賠笑見禮,以“嫂”呼之。由此可見,在封建社會裏,也是非常重視輩分,不清楚輩分,身份,稱呼壹個人時是十分小心謹慎的。而在行請安拜見禮或是吃飯時,對坐次、位置也十分講究,如吃飯時對客人應禮讓上座,而客人若很年輕、輩分也小,應推辭坐邊座或下方坐,否則就會被人輕視,受人嗤之以鼻。當黛玉去拜見二舅舅賈政時,老嫫嫫讓她炕上坐,黛玉度其位次,便不上炕,只向東邊的椅子上坐了。見舅母王夫人時,王夫人本在西邊下首坐著,見了黛玉,便往東讓,黛玉料定這本是賈政之位,再三不肯,
“王夫人再四攜她上炕,她方扶王夫人坐了。”當賈老太太傳飯時,賈母正面榻上獨坐,兩邊四張空椅,熙鳳拉了黛玉在左邊第壹張椅子上坐,黛玉十分推讓,得到賈母解釋“妳舅母嫂子們不在這裏吃飯,妳是客,原應如此坐的。”黛玉方告了座,坐了。由於賈府中人物眾多,各人身份不同,輩分復雜,黛玉不得不步步小心,時時在意,才不至於弄錯,鬧了笑話,亂了禮法。
史料中的記載,古典書籍中的諸多表現,感覺似乎距離我們很遙遠。然而我的那次難忘的經歷卻使我與輩分有了零距離的接觸。我的父母是山東人,年紀輕輕都去支援了邊疆,我便出生在那遙遠而美麗的新疆。16歲那年,母親攜了我回家鄉探親。外公家住在壹個偏僻的地方,汽車也難暢通,跟著母親走了很遠。中午時分,老爺子發話了:來,上桌子!四周的男人們,躊躇了片刻,互相謙讓,然後落座。母親卻悄悄示意我,不叫我坐:在這兒,原來[url=javascript:;]女人[/url]是不上桌子的!不懂規矩,更不能亂坐,這裏絕對是壹種地位的象征,如果亂坐,會招致大家的冷眼,最後終於在老爺子的示意下坐……
壹.輩分和稱謂
1、祖輩
祖輩的親屬,按古代關於宗親的範圍,是從高祖開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則稱為遠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廣義是指所有父輩以上的男性先輩,狹義則是指祖父。
(2)祖父:又稱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來稱呼祖父;如今對祖父最常見的稱呼是“爺爺”。
(3)祖母:又可以稱為“大母”、“王母”、“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稱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對成年婦女的很普遍的稱呼,也可以用來稱祖母。
(5)奶奶:是今天對祖母的普遍稱呼,古代的使用較晚。作為稱謂,“奶”最早是作為乳母之稱,以後又用以稱母親,又作為對以婚婦女的較廣義的稱呼。
(6)堂祖父、從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這些是對祖父的兄弟的稱謂。
(7)堂祖母、從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這些是對祖父兄弟妻子的稱謂。
2、曾祖輩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還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稱呼,比較特殊的是稱“曾門”。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還可以稱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較常見的為“太婆”。
3、高祖輩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稱為高祖父,也有稱為“高祖王父”、“高門”。但需註意的是,古代對高祖之上的歷代遠祖也可稱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稱“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親屬中最重要的親屬,除“父母”、“雙親”、“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稱外還有“高堂”、“嚴君”、“尊親”、“嚴親”、“兩親”、“親闈”等以及文人筆下的“所生”、“椿萱”等對父母的代稱。
(2)父、父親:是對父親古今習見的稱呼,還可以稱父親為“公”、“翁”、“尊”、“大人”、“嚴君”、“爺”、“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見的敬稱用語,稱自己的父親可稱“家尊”,稱對方的父親則稱“令尊”。
(4)爺:古代對成年男子較廣義的稱呼,宋代開始用作對祖父之稱,魏晉南北朝就用作對父親之稱,或寫作“耶”。
(5)母:是對母親最常見的稱呼。而在古代對母親的稱謂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對成年婦女或老年婦女的泛稱。其中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媽”、“慈”、“家家”和“姊姊”等。
(6)繼母:如果自己的母親去世、離異或被父輩逐出,則稱續娶之妻為繼母、繼親、後母、假母、續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親離家之後還能相見,則稱為出母。
(8)生母:在古代壹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稱自己的生身母親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壹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則稱父親之妾為“庶母”、“少母”、“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時期對母親的兩種特殊稱呼。
(11)姨: 在古代壹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無論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對父親的妾都可以稱為“姨”、“姨姨”、“阿姨”。
( 12 )義父:指是在自己的父親之外再拜認某人為父,這個“義”字有外加、假、代、自願等意。
( 13 )義母:指是在自己的母親之外再拜認某人為母。
5、與父親相關的親屬
(1)諸父、諸母:是對父親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統稱。
(2)世父:對父親的兄弟的稱謂,現在更多的場合是稱“伯父”、“叔父”
或簡稱“伯”、“叔”。古人偶爾將幾個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別稱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對父親的兄弟的妻室的稱呼。
(4)從父:對父親的叔伯兄弟可統稱“從父”,又可分別稱為“從伯”、“從叔”。
(5)姑:對父親的姊妹可稱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稱為“諸姑”、“姑姊”、“姑妹”,對已婚者壹般都稱為“姑母”、“姑媽”,與今不同的是偶爾也稱“姑娘”。
(6)姑父:對姑母的丈夫,既可稱為“姑父”、“姑丈”,又可以稱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對姑母的子的稱謂。
(8)表姊妹:對姑母的女的稱謂。
舉例:關天予的輩分是個不可猜測的天文數字,所以簡單的壹句話,關天於是妳爸爸
6、與母親相關的親屬
(1)外祖父:對母親的父親,稱其為“外祖父”(與今同),又可稱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爺”等。
(2)外祖母:對母親的母親,稱為“外祖母”、“外婆”(與今同),又稱為“姥姥”、“老老”等。
(3)舅:對母親的兄弟,古今均稱“舅”,在不同場合,可加上壹些修飾或補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對舅父之妻的稱謂。
(5)姨母:對母親姊妹的稱呼,先秦時稱為“從母”,秦漢以來則稱為“姨母”,或稱為“姨娘”、“姨婆”、“姨媽”等。
(6)姨父:對姨母之夫稱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稱“表兄弟”、“表姊妹”。
(無論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還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稱,古人統稱為“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時是對父母的異稱,無論生死均可用。秦漢以來,父母死後仍可稱為考妣,但生前不再稱考妣,考妣只用來對的父母之稱。而且,考妣不僅用來稱的父母,的祖輩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輩均可用考妣相稱(在先秦時則是對先祖的泛稱)。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對成年男子的美稱,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關稱謂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還可以用“良人”、“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漢子”等稱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對妻的最主要的稱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種附加成分,還有“賢妻”、“良妻”、“仁妻”、“令妻”、“嬌妻”等。除此,還可用“婦”、“室”、“君”、“夫人”、“娘子”、“渾家”、“內”、“老婆”、“婆娘”、“太太”等來稱呼。
9、與丈夫相關親屬
(1)公:也稱公公,對丈夫之父,古稱為“舅”,也稱為“公”、“公公 ”。這些稱呼正是今天稱丈夫之父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稱婆婆,對丈夫之母,古稱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嚴姑”、“慈姑”、“阿姑”等。後又稱“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對丈夫父母的合稱。近者稱“公婆”。此外還有壹個常見的稱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對丈夫的兄弟的稱謂,與近代所稱的“大伯”、“小叔”是壹致的。
(5)小姑:對丈夫妹妹的稱謂。
10、與妻子相關親屬
(1)嶽丈:是對於妻子之父的稱呼,古代還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稱。
(2)嶽母:對妻子之母的稱謂,或稱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來對妻子之母的稱呼。
(4)舅舅:對妻子兄弟的稱呼,或稱為“舅”、“舅爺”、“舅子”等,還稱為“內兄”、“內弟”、“妻兄”、“妻弟”等。
(5)姨:對妻子的姊妹的稱呼,或稱“大姨”、“小姨”,也稱為“妻妹”、“內妹”。
11、兄弟及與其相關親屬
(1)兄:又稱為“昆”。今天則可用“哥”來稱呼兄長。有兄弟數人的情況下,稱呼中必須表示出排行,或以數字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這些排行常用語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廣泛的稱呼,可以稱父、稱兄、稱弟、稱子。)
(2)嫂:對兄的妻子的稱謂,或稱“嫂嫂”。
(3)弟:是對與兄相對者的稱呼。
(4)弟媳:對弟的妻子的稱謂,或稱“弟妹”。
(5)侄:對兄弟的子女最常見的稱呼,也可直接稱之為“兄子”、“兄女”,或稱為“從子”、“從女”、“猶子”、“猶女”。
12、姊妹及與其相關親屬
(1)女兄、女弟:古代對姊妹的稱謂,或直接稱姊妹為兄弟。“姊”又稱“姐”,與姊相對者稱為“妹”。
(2)姊夫、妹夫:對姊妹的丈夫的稱呼,也可稱為“姊婿”、“妹婿”。
(3)甥:對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稱呼,還稱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與其相關親屬
(1)子:在古代是壹個使用範圍較廣的稱呼,秦漢以後主要用作兒子之稱。
自己之子可稱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別人之子又可稱為“令子”、“良子”、“不凡子”、“賢子”等。除此,還可用“男”、“子息”、“賤息”、“兒子”、“兒郎”、“兒男”等來稱呼子。若有幾個兒子則有“長子”、“次男”、“幼子”等稱呼。
(2)女:對女兒的主要稱呼。對別人的女兒往往稱為“愛”或“嬡”,也稱為“令嬡”、“閨嬡”。
(3)義子、義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養的子女,又稱“養子”、“養女”、“假子”。同時還有壹個常見的代稱“螟蛉”。
(4)媳婦:對兒子之妻的稱呼。最初只稱為“婦”,後因兒子又稱為“息”,所以子之妻又稱為“息婦”,或寫作“媳婦”。
(5)婿:對女兒丈夫的稱呼,或稱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兒之夫還可以被稱為“女夫”、“半子”、“東床”“令坦”。
女婿到了嶽丈家,除了嶽父、嶽母可以稱“賢婿”之類,嶽家壹般人都尊稱其為“姑爺”、“姑老爺”。
(6)孫:對兒子的子女的稱呼,或稱“孫息”、“孫枝”。“孫”又分為“孫兒”、“孫女”,“孫女”又稱為“女孫”。
(7)外孫:對女兒的子女的稱呼。女姓還可稱為“外孫女”。
二.輩分稱呼舉例
父親的父親稱祖父或爺爺,自稱孫,孫女;
父親的母親稱祖母或奶奶,自稱孫、孫女;
父親的哥哥稱伯父或大爺,自稱侄、侄女;
父親的嫂嫂稱伯母或大娘,自稱侄、侄女;
父親的弟弟稱叔父或叔叔,自稱侄、侄女;
父親的弟媳稱叔母或嬸子,自稱侄、侄女;
丈夫的父親稱公公或爸爸,自稱媳婦;
丈夫的母親稱婆婆或媽媽,自稱媳婦;
丈夫的伯父稱伯父或大爺,自稱侄媳婦;
丈夫的伯母稱伯母或大娘,自稱侄媳婦;
丈夫的叔父稱叔父或叔叔,自稱侄媳婦;
丈夫的叔母稱叔母或嬸子,自稱侄媳婦;
祖父的哥哥稱伯祖父或大爺,自稱侄孫、侄孫女;
祖父的弟弟稱叔祖父或爺爺,自稱侄孫、侄孫女;
祖父的姐姐稱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稱內侄孫、內侄孫女;
祖父的妹妹稱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稱內侄孫、內侄孫女;
祖母的哥哥稱舅公或舅爺爺,自稱外甥孫、外甥孫女;
祖母的嫂嫂稱舅婆或舅奶奶,自稱外甥孫、外甥孫女;
祖母的弟弟稱舅公或舅爺爺,自稱外甥孫、外甥孫女;
祖母的弟媳稱舅婆或舅奶奶,自稱外甥孫、外甥孫女;
父親的姐夫稱姑夫或姑父,自稱內侄、內侄女;
父親的姐姐稱姑母或娘娘,自稱內侄、內侄女;
母親的父親稱外祖父或姥爺,自稱外孫、外孫女;
母親的母親稱外祖母或姥姥,自稱外孫、外孫女;
母親的兄弟稱舅父或舅舅,自稱外甥、外甥女;
母親的嫂子或弟媳稱舅母或妗子,自稱外甥、外甥女;
母親的姐夫或妹夫稱姨夫或姨丈,自稱外甥、外甥女;
母親的姐姐或妹妹稱姨母或姨姨,自稱外甥、外甥女;
妻子的父親稱嶽父或爸爸,自稱婿;
妻子的母親稱嶽母或媽媽,自稱婿;
妻子的伯父稱伯父,自稱侄婿;
妻子的伯母稱伯母,自稱侄婿;
妻子的叔父稱叔父,自稱侄婿;
妻子的叔母稱叔母,自稱侄婿;
更多中國人的稱謂
三、家族方面的稱謂
對自己的父母稱“父親”、“母親”。男的自稱“男”或“兒”;女的自稱“女兒”。
稱別人的父親、母親謂“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對別人稱自己的父親、母親謂“家嚴”“家父”和“家慈”“家母”。
對自己已故的父親、母親稱“考”和“妣”;對別人稱自己已故的父母謂“先嚴”“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對於後母稱“繼母”,其他如前。
對自己的祖父母稱“祖父”、“祖母”。男的自稱“孫”或“孫兒”;女的自稱“孫女”。
稱別人的祖父、祖母謂“令祖父”和“令祖母”;對別人稱自己的祖父、祖母謂“家大父”和“家大母”。
對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稱“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稱“王考”和“王妣”。
對自己的曾祖父母稱“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稱“曾孫”;女的自稱“曾孫女”。
稱別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謂“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對別人稱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謂“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對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稱“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稱“元(玄)孫”;女的自稱“元(玄)孫女”。
對父親的兄嫂稱“伯父”“伯母”,對父親的弟弟、弟媳稱“叔父”“叔母”。男的自稱“侄”;女的自稱“侄女”。
稱別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謂“令伯” “令叔”“令伯母” “令叔母”;對別人稱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謂“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稱“幾伯”“幾叔”“幾伯母”“幾叔母”。
對父親的伯父母、叔父母稱“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稱“侄孫”;女的自稱“侄孫女”。
稱別人的前面加壹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前面加壹個“家”字。
對同胞兄弟姊妹稱“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壹個“幾”字。男女自稱同理。對同族的兄弟姊妹稱“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稱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壹個“幾”字。男女自稱同理。
稱別人的“兄”“弟”“姐”“妹” 前面加壹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兄” “姐”前面加壹個“家”字,“弟” “妹” 前面加壹個“舍”字。男女自稱同理。
對自己的配偶,男稱女謂“妻”“妻子”“賢內助”,自稱“夫”;女稱男謂“夫”“婿”,自稱“妻”“妻子”。
稱別人的配偶,對男方可稱“兄”道“弟”,對女方稱“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較多,前面加壹個排行位數。
對自己的子女稱“兒”“女兒”,自稱“父”或“母”。
稱別人的兒子謂“令郎”,女兒謂“令愛”;對別人稱自己的兒子謂“小兒”“犬子”,女兒謂“小女”,兒子媳婦謂“兒媳”。
對兄弟的子女稱“侄”“侄女”或在前面加壹個“賢”字,男的自稱“伯”“叔”,女的自稱“姑”、如已嫁人則稱“姑母”。
稱別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壹個“令”字,在自稱的前面加壹個“愚”字。
對同姓而非同壹家族的長者,祖輩,長輩、同輩,均按前面所述相稱,寫信問候前面要加壹個“宗”字,表示是壹個宗族。
對過繼的父母稱“寄父母”“義父母”,男的自稱“寄男”,女的自稱“寄女”“義女”。對於寄兄弟姊妹的稱呼,除“胞”字不能相稱外,其他壹律相通。
四、親屬方面的稱謂
對父親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姑父”“姑母”,男的自稱“內侄”,女的自稱“內侄女”。單對姑母就自稱“侄”“侄女”。
稱別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壹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壹個“家”字。
對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稱 “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爺”“姑奶”,男的自稱“內侄孫”,女的自稱“內侄孫女”。單對姑奶就自稱“侄孫”“侄孫女”。
稱別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壹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壹個“家”字。
對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稱 “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爺”“姨奶”,男的自稱“甥孫”,女的自稱“甥孫女”。
稱別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壹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壹個“家”字。
對母親的父母,稱“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爺”“姥姥”,男的自稱“外孫”,女的自稱“外孫女”。
稱別人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壹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壹個“家”字。
對母親的兄弟及其妻子稱“舅父”“舅母”,男的自稱“甥”“外甥”,女的自稱“甥女”“外甥女”。
對母親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姨父”“姨母”,男的自稱“甥”“外甥”,女的自稱“甥女”“外甥女”。
稱別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壹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壹個“家”字。
對母親的姑父、姑母,稱 “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爺”“姑姥”,男的自稱“外侄孫”,女的自稱“外侄孫女”。
對母親的舅父、舅母,稱 “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爺”“舅姥”,男的自稱“外甥孫”,女的自稱“外甥孫女”。
對父親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稱“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稱“表侄”,女的自稱“表侄女”。
對父親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稱“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稱“表侄”,女的自稱“表侄女”。
對母親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稱“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稱“表外甥”,女的自稱“表外甥女”。
對母親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稱“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稱“表外甥”,女的自稱“表外甥女”。
對父母雙方表親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壹律統稱謂表兄弟姊妹,自稱也是如此。
對妻子的父母稱“嶽父”“嶽母”,自稱“子婿”“小婿”。
稱別人的嶽父嶽母謂“令嶽父”“令泰山”“令嶽母”“令泰水”;對別人稱自己的嶽父嶽母,前面要加壹個“家”字。
對妻子的祖父母稱“太嶽父”“太嶽母”,自稱“孫婿”。
對妻子的伯、叔父母稱“伯嶽父”“伯嶽母”“叔嶽父”“叔嶽母”,自稱“侄婿”
對妻子的兄弟姊妹稱“內兄”“內弟”“妻姊”“妻妹”,自稱“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對妻子姊妹的丈夫稱“襟兄”“襟弟”,自稱“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稱“聯襟”。
對妻子的其他家族及親屬,妻子怎麽稱呼也隨之怎麽稱呼。
對丈夫的其他家族及親屬,丈夫怎麽稱呼也隨之怎麽稱呼。
上述各稱謂,稱別人的,前面加壹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前面加壹個“敝”字。
對子女配偶的父母稱“親親”“親翁”“親家母”,自稱“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親屬的稱謂歸納起來就兩句話:父系稱爺叫奶伯叔姑,母系稱爺叫姥舅與姨。
五、師友方面的稱謂
對教過自己學業的人稱“老師”“先生”“尊師”,自稱“學生”“門生”。
對教過自己技藝的人稱“師傅”“師父”,自稱“徒弟”“徒兒”“門徒”。
對他們的妻子稱“師母”,自稱“學生”“門生”。
對自己的學生稱“學生”“同學”“賢契”。
對同在壹起學習的人稱“同學”“同窗”“學友”。
對同在壹起學藝的人稱“師兄”“師弟”“師姐”“師妹”。
對自己的朋友稱“仁兄”“良友”“摯友”。
四、其他方面的稱謂
對出家的僧人稱“和尚”“禪師”“長老”“方丈”,對他們的負責人稱“主持”。
對出家的道士稱“法師”“真人”。
對出家的女僧人稱“尼姑”“師太”。
出家人對燒香進貢的善男善女稱“施主”。
六、皇族稱謂
皇帝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統壹六國後,自認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稱"始皇帝",從此歷代封建君主都稱皇帝。
萬歲 皇帝的代名詞,壹種說法認為在朝賀時對君主經常使用,久而久之,便成了皇帝的尊稱;另壹種說法認為是從西漢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漢武帝登華山後,由他開始用"萬歲"自稱,而相沿下來的。
天子 古代君王的尊稱。夏、商、周代,天子的正號是王,如周武王即可被稱天子;在秦漢至清代,天子則指皇帝。所謂"天子",意指君主君臨天下,猶天之子。
皇後 皇帝的正妻稱皇後。秦漢以後歷代沿稱。
太上皇 帝王尊其父為太上皇;歷代皇帝傳位於太子,並自稱太上皇;天子之父參與國政,稱太上皇帝。
皇太後 皇帝的母親稱皇太後,秦漢以後歷代沿稱。
皇太子 皇帝所指定的繼承人,壹般為皇帝的嫡長子,但常有例外,由皇帝選定冊立。清代自雍正以後不立皇太子。壹般稱預定繼承君位的長子為"太子。
貴嬪 嬪妃的稱號。漢元帝時始置,原為妃嬪中之第壹級。自魏晉至明均設置,但地位已經下降。
昭儀 嬪妃的稱號。三周魏文帝時始置,僅次於皇後,晉及南北朝多沿置。
才人 嬪妃的稱號。始設於晉武帝,自南北朝至明多曾沿置。唐制,才人初為宮中之正五品,後改正四品。
貴妃 嬪妃的稱號。南朝宋武帝時始置,位次於皇後,自隋至清多沿置。
七子 女官名,位在美人、良人下,在長使少使上。
良人 西漢嬪妃的稱號。
美人 嬪妃的稱號。
貴人 嬪妃的稱號。東漢位次於皇後,清代貴人已降在嬪妃之下。
世子 帝王的正妻所生的長子,也稱太子,清代則封親王的嫡長子為世子。
孺子 太子嬪妃名,太子有妃、良娣、孺子,***三等;古代貴族的妾也稱孺子。
太孫 皇帝的長孫稱太孫。歷代王朝往往於太子歿後冊立太孫為預定之皇位繼承人。
公主 帝王之女的稱號。始於戰國,漢制規定,皇帝之女稱公主,帝之妹稱長公主,帝姑稱大長
公主,後歷代大致沿用。
翁主 漢代制度,諸王之女稱翁主,即後世的郡主。
駙馬 皇帝的女婿稱駙馬,非實官。清代稱"額駙"。
帝姬 古代對皇帝女公主、姊妹、姑母等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