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武、陶希聖雖然壹時大節有虧,但畢竟不同於周佛海、陳公博之流,正如陶希聖自己所說的那樣:“好比喝毒酒。我喝了壹口,死了半截,發覺是毒酒,不喝了。汪喝了壹口,發覺是毒酒,索性喝下去。”在上海和日本人談判過程中,高宗武、陶希聖逐步認識到所謂“求和”必將成為投降的事實,日本的狼子野心暴露無遺,最終目的是宰割中國、滅亡中國。他們見到日本方面提出的《日支新關系調整要綱》以及《關於日支新關系調整的基本原則》、《關於日支新關系調整的具體原則》、《秘密諒解事項》等八份文件,提出的條件十分苛刻,其侵略中國的要求大大超過以往日方提出的條件:日本要的地域從黑龍江到海南島;所包括的事物,下至礦業,上至氣象,內至河道,外至領海;從東南至西北,壹切中國的權益,包括主權、領土、港灣、河流、礦藏、銀行、交通、軍警、武器……日本都要毫無遺漏地持有或控制。如果簽訂這樣的賣國條約,必將成為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高、陶驚出壹身冷汗,力勸汪精衛不要簽字,退出和談,離開上海,或出國隱居,總之絕不繼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