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最早有關征信的說法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源自《左傳》。
征信是壹個漢語詞匯,拼音是zhēng xìn,意思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出自《左傳·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遠於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為可驗證其言為信實,或征求、驗證信用。
征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采集、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壹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信息***享的平臺。
2019年5月個人新版征信正式面世,征信信息的時長及精細程度將進壹步提升。
征信的作用:
征信在促進信用經濟發展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基礎作用。
壹是防範信用風險。征信降低了交易中參與各方的信息不對稱,避免因信息不對稱而帶來的交易風險,從而起到風險判斷和揭示的作用。
二是擴大信用交易。征信解決了制約信用交易的瓶頸問題,促成信用交易的達成,促進金融信用產品和商業信用產品的創新,有效擴大信用交易的範圍和方式,帶動信用經濟規模的擴張。
三是提高經濟運行效率。通過專業化的信用信息服務,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收集成本,縮短了交易時間,拓寬了交易空間,提高了經濟主體的運行效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四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征信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征信業有助於遏制不良信用行為的發生,使守信者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有利於維護良好的經濟和社會秩序,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不斷發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