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中的壹個重要概念,源於《禮記?大學》八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論述的『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此段。但《大學》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卻未在其後作出任何解釋,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過「格物」與「致知」這兩個詞匯而可供參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義成為儒學思想的難解之謎。《現代漢語詞典》2005年發行的第五版將“格物致知”解釋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則而總結為理性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