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是西周王朝鞏固統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對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實行統治的壹種措施,也是當時統治階級內部在權力和財產方面的再分配制度。分封的原則與對象是根據與周王血緣關系的親疏,功勞的大小(輔佐與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認周王的統治,或古帝王之後。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內容.
宗法制是西周統治者創立的利用血緣關系的親疏來維護政治關系的上下尊卑貴賤秩序的社會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礎,是調整統治階級內部權力、財產繼承與分配秩序的原則。
宗法制的基本原則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