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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選:胡適選註·民國高級中學國語讀本

我們從穿衣打扮的時尚裏可以看到壹個頗為明晰的行為規律:文化素質越低、審美趣味越差的人,越容易受到流行風尚的影響,成為流行風尚的追隨者;而文化素質越高、審美趣味越好的人,越會有自己的主見,超脫於流行風尚之外,其中出類拔萃者甚至試圖以壹己之力創造風尚,引領新的潮流。  每個時代的文學風尚也遵循著同樣的規律。以詩詞而論,大眾審美趣味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被流行選本塑造出來的,而每壹個選本,莫不體現著編選者的個人趣味和個人目的,以及個人的各種判斷和各種放棄。從歷史上浩如煙海的詩詞作品裏挑選幾百首出來,編選者的水平越高,選本的個人色彩也就越濃,不同選本之間的差異也就越大。胡適的這本《詞選》就是個人色彩極濃的壹個選本,其中編選的詞作和今天流行的壹些選本的重合度並不很高。  白話,或者用胡適自己的話來說活的語言,是這本《詞選》最核心、最突出的個人趣味,是胡適試圖借這本《詞選》樹立起來的壹個新的時尚標桿。眾所周知,胡適是五四時期新文學運動的弄潮兒,而在胡適的眼裏,所謂新文學基本可以等同於白話文學。這在當時是壹種極大膽的見解,因為在中國古代的傳統裏,書面文字和日常用語壹向都是脫離的。我們看古代的文章,秦漢的文章和明清的文章雖然有兩千年的時間跨度,但表達方式並沒有多大的變化。這是因為,口語雖然總是隨著時間流轉、地域差異而變動不居,但當古人壹旦提筆著文,便自覺地拋棄了日常語言,轉而使用壹種超越於時間與空間之外的世界語。  古文的確就是古代中國的世界語,正如幾百年前的歐洲各國雖然在交談的時候都會使用各國的語言、各地的方言,但只要壹提筆,壹定要規規矩矩地使用拉丁語才行。即便在拉丁語幾乎已經徹底退出日常語言的舞臺之後,各國的知識分子仍然在書面上執拗地保留著這種死的語言。  繼而,日常語言不斷對拉丁語攻城略地,最著名的事例就是馬丁·路德用德語翻譯《聖經》,使《聖經》的解釋權從此不再被精通拉丁文的教士階層壟斷,使德國人可以借由活的語言,即當時德語的日常語言,來直接領受上帝的恩典。  胡適做的正是類似的工作,只不過出發點不是功能意義,而是審美意義。胡適認為,社會永遠在變,語言也隨之發生相應的變化,變化中的語言才是活的語言,而那種無論社會發生何等天翻地覆的變化,自己卻始終巋然不動的語言只能被稱作死的語言。壹個生機盎然的東西總是容光煥發、富於美感,而死去的東西缺乏生機與活力,美感貧乏,只會令人生厭。所以胡適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壹文中說:自從《三百篇》到於今,中國的文學凡是有壹些價值有壹些生命的,都是白話的,或是近於白話的,其余的都是沒有生氣的古董,都是博物院中的陳列品。  所以,當胡適開始整理國故的時候,很自然地會偏愛那些古代的白話文學。古代的白話文學確實不多,《詩經》裏的壹些篇章,或者說壹些篇章當中的壹些段落,用的是先秦時期的白話,然後,當詩言誌成為中國儒家的壹項經典的創作標準之後,寫詩就必須講求雅正,免得被讀者以詩觀人,認為作者是個心思淺薄、舉止輕浮的家夥。但是,當詩歌過早地、且不可避免地脫離了白話傳統之後,詞,這種唐宋時期新興的文體,將創作者們從正襟危坐的拘束裏解放了出來。正經的內容就完全交給詩和文章好了,而酒席歌宴、男歡女愛,這種放肆的小情小調大可交由詞這種新的文學載體來承擔。所以,在詞新興的時候,內容往往不那麽雅正,有相當多的作品甚至流於所謂的低級趣味,人們在詞裏放得開了,不憚使用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話。  也正是因為這些緣故,導致了詞在古代的地位壹向不高。人們總是對詩給予最大程度的重視,編選文集的時候也會把詩作放在前面,而對於詞,要麽幹脆不予收錄,即便收錄的話,壹般也會放在文集的末尾。甚至晚至清代,即便是畢生致力於填詞、以詞名世、亦致力於提高詞的文學地位的納蘭性德,在師友們為他編纂的文集裏,詞照樣循規蹈矩地排在詩的後面。這在胡適看來完全是本末倒置,死文字沒理由比活文字更受重視,死文學沒理由比活文學更被青睞。  胡適編選這本《詞選》,在當時也是特意在提高詞的地位。他選的詞,都是白話風格較重的作品,而對那些語言典雅、用典稍多的作品,也就是更富於文人趣味、更遠離民歌趣味的作品,壹概棄之若敝履。  胡適認為活文學還有壹個重要特點,那就是符合語言的自然狀態。胡適在寫給錢玄同的壹封信裏說:五言七言之詩,不合語言之自然,故變而為詞。詞舊名長短句。其長處正在長短互用,稍近語言之自然耳,即如稼軒詞?落日樓頭,斷鴻聲裏,江南遊子。把吳鉤看了,闌幹拍遍,無人會、登臨意?,此絕非五言七言之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