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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讓刺殺趙襄子,只為壹心求死而已,歷史誤會他2400年

豫讓刺殺趙襄子,這是歷史上最詭異的壹幕,讀歷史的人不能不察。

第壹次刺殺,豫讓埋伏在趙襄子宮內的廁所中,結果趙襄子上著廁所突然“心動”,然後就命人搜查刺客,結果就從化妝為雜役的豫讓身上搜出匕首,就這樣,豫讓的第壹次刺殺行動莫名其妙的就失敗了。

我就搞不懂了,趙襄子好端端地上著廁所,妳“心動”個什麽呀!莫非是對粑粑情有獨鐘?

“心動”這個詞,現在壹般理解為心慌、心悸、心跳加速、心率失調,或者是心情突然很壓抑。如果說趙襄子蹲的時間太長了,加上自身可能有心腦血管方面的疾病,所以導致心臟不適,這個話我們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為什麽“心動”能和刺客聯系到壹起呢?這玩意絲毫沒有科學依據,完全是唯心主義。當然如果硬要解釋的話也可以,我們可以認為是趙襄子從先人或者是古籍上得到了這個說法——“心動”意味著危險或者是刺客。

這符合早期“天人合壹”的思想,就像“旗桿折斷主亡上將軍壹樣”,趙襄子在蹲坑的過程中,突然覺得“心動”,他就壹下子想起了這個說法,所以就下令搜查刺客,結果就把豫讓給搜出來了......

這樣壹個低概率的巧合,也並不是完全不可能發生的,畢竟,歷史本來就充滿了各種巧合和機遇。

但問題是,人突然“心動”也就罷了,這回竟然連馬也“心動”了。

豫讓第二次刺殺活動,他躲在了橋底下,趙襄子騎馬路過橋上,馬突然毫無征兆地驚了,趙襄子說:“此必豫讓也”,接著又讓人開始搜刺客,結果果然搜出了豫讓,然後豫讓就被殺了。

這整個事情實在是太詭異了,這樣的刺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這樣的刺殺實在是有些兒戲,老天爺好像突然睜開了眼,死死地盯住了豫讓,不管走到哪裏、不管變成什麽樣子,都能在最關鍵的時刻把他找出來。如果說趙襄子是天之驕子,那麽,豫讓就是老天爺的棄子。

如果說第壹次刺殺時,趙襄子突然覺得“心動”,然後湊巧就搜出了豫讓這個刺客。那第二次馬“心動”了,又搜出了刺客豫讓,這就很難讓我們相信這兩次都是巧合。借用《神探狄仁傑》裏的壹句話來說:“這種巧合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這實在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可讓我感到更奇怪的是,兩千年來的讀書人、各路名家,讀到這裏的時候竟然都習以為常,沒有人給出壹個符合現實的註解。

這種“心動”,到劉邦之時遂成慣例,《高祖本紀》:“趙相貫高等謀弒高祖,高祖心動,因不留”,這種“心動”顯然就是從趙襄子這裏學來的。

不過,宋朝的司馬光對這種情節似乎也不以為然,他沒有證據證明這件事情的虛假,但是他在寫到豫讓之事的時候,放棄《史記》和《戰國策》中的“此必豫讓也”壹語不錄,算是表示了自己的壹點質疑。

那麽事實究竟如何呢?

不管多可靠地文字記載,都沒有辦法還原真實的歷史,更何況是豫讓這種“非常規歷史”。《史記》和《戰國策》記載,智伯死後,豫讓逃到深山中說了壹番“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的話,可是既然是在深山裏說的,這番話又是被誰給記載下來的呢?

豫讓第壹次刺殺失敗以後,跟朋友說了壹番“智伯以國士待我,我則以國士報之”的話,對於這番話,各種書中記載的大意相仿,但是具體的說法卻不同,這又是怎麽壹回事兒呢?

如果這些事情都不可靠的話,我們又憑什麽認為所謂“心動”是可靠的呢?

其實就這件事情來說,我們從歷史記載中能夠確認可靠的信息有這麽幾點:

第壹,豫讓曾經兩次刺殺趙襄子,但都以失敗而告終;

第二,豫讓第壹次刺殺失敗後被捕,曾被趙襄子放走;

第三,豫讓為了刺殺趙襄子,把自己折磨得不成人形;

第四,豫讓刺殺趙襄子壹事,並不是絕對保密的,相反他公然地跟他的朋友宣揚此事,他說的內容包括為什麽刺殺、怎樣刺殺、刺殺理念......

在後人追記這件事情的時候,整個事情的經過應該是清楚的,不過其中的細節,比如豫讓在山裏說的話,或者是豫讓跟朋友說的話,或者是“心動”拿賊這些玄幻的情節,應該是出於記錄著的主觀編纂,或者是歷史的訛傳。

這裏就產生了壹個疑問,刺殺的方法有千萬種,為什麽豫讓要選擇最難的壹種。有壹句話叫作“大隱隱於市”,趙襄子不見得認識豫讓,豫讓如果要完成刺殺,只需要在趙襄子必經之地埋伏也就可以了,或者是埋伏之前畫壹下妝,為什麽非要把自己折磨的不成人形?

如果說這是豫讓的策略,是為了萬無壹失,可是他又為什麽到處去宣揚自己的刺殺呢?壹方面要把自己搞得連妻子都認不出,另壹方面在街上遇到了朋友,被朋友認出之後不但大方承認,而且大談自己的刺殺計劃,這難道不是很矛盾嗎?

如果妳理解了豫讓所處的歷史背景和報仇的真實目的,妳應該可以理解這種矛盾,妳也許會發現這種矛盾正是豫讓所需要的。

首先我們來說歷史背景,人類從很早以前就開始思索生命的意義,後來他們得出了壹個答案,那就是“名垂青史”,千裏做官只為名,他們認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那些虛無縹緲的財富地位,到頭來終將是壹場空,只有“名垂青史”才能做到真正的永垂不朽,才能使自己以另壹種形式永遠的“活”下去。

這是壹種君子價值觀,當然這句話後來變成了“千裏做官只為財”,在戰國時期,這種追求財富權力的社會現象就非常普遍了,但在豫讓生活時期的春秋末年,“千裏做官只為名”還是壹種君子風尚。

豫讓是自詡為“國士”的,所以他說“士為知己者死”,用佛家的話說這是壹種執念,他並不僅僅是“為知己者死”而已,他還要讓別人知道他“為知己者死”,因為他的所有行為動機都是“求名”。

這樣就能解釋,他為什麽看似“低調”卻又很“高調”,明明是想讓所有人都認不出來他,卻大大方方的跟朋友、跟趙襄子承認自己是豫讓,並且跟別人宣揚自己的刺殺計劃和刺殺理念。明明是壹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在最後的時刻偏還要求刺三下趙襄子的衣服,還要“躍起”“大呼天“.......

他的行為實在是太花哨了,實在不像壹個嚴肅的刺客,這壹點跟後來的聶政比起來天壤之別,同樣是“為知己者死”,聶政壹不求名,二不求利,不問是非,幹凈利落替知己解決問題。

相比之下,豫讓的刺殺實在是有些兒戲,多了許多煽情,卻少了刺客的緊張感。這是因為,他的目的只是為了“求名”而已,他既不能像聶政那樣幹凈利落,又不能像聶政那樣不問是非。

誰說中國人沒有信仰,為了自己的信仰,豫讓可以忍受非人的痛苦,為了自己的信仰,豫讓可以放棄自己的生命......

註意,我說的是放棄,而不是“獻出”,豫讓是壹個“國士”,他並不是壹個嚴格意義上的“刺客”,所以他不能不問是非。如果他像聶政壹樣,對趙襄子壹擊斃命, 那麽,他的名字會被歷史漸漸地淡化,甚至不會出現在《刺客列傳》當中。

因為,在歷史的定義中,趙襄子代表的是正義的壹方,而智伯代表的是非正義、侵略的壹方,如果豫讓真的將趙襄子壹刀致命,在歷史上給他留下可能是惡名,而且這種事情也很難被他自己的“國士信念”所容忍。

所以,刺殺是壹定要有的,悲烈是也是必要的元素,但是人卻不見得真的要殺,如果真殺了就不是“國士”而是“刺客”,甚至是“恐怖分子”,這就有悖初衷了。所以,從壹開始,豫讓的刺殺就註定是壹去不回,因為他壹心求死,以這樣壹種方式實現自己的信念,以這樣的壹種“殉死”的方式來報答智伯的知遇之恩。

如果這樣來看,整個事情就可以解釋清楚了,所謂的“心動”,我們不能說是豫讓故意讓趙襄子發現,但至少我們能預見到豫讓刺殺行為中的逡巡,而這種逡巡才是趙襄子所謂“心動”的原因,才是馬驚的原因。

至於這種逡巡到底會有什麽表現,也就無關緊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