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是“二十四節氣”之壹。“二十四節氣”與“十二月建”是幹支歷的基本內容,它在上古時代(或遠古)已訂立。古籍載,天皇氏始制幹支之名,以定歲之所在。“二十四節氣”是幹支歷中表示季節、物候、氣候變化以及確立“十二月建”的特定節令。上古時代以北鬥鬥柄頂端的指向確定“二十四節氣”。
幹支歷將壹歲劃分為“十二辰”(十二月建),“建”代表北鬥鬥柄頂端的指向,鬥柄旋轉依次指向“十二辰”。在傳統文化中,幹支時間與方位以及八卦是聯系在壹起的,寅位是後天八卦的“艮位”,是年終歲首交結的方位,代表終而又始,如《易·說卦傳》:“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
故,鬥柄是從正東偏北(寅位,後天八卦艮位)為起點,經南、西、北旋轉壹圈,為壹周期。始於立春,終於大寒。當鬥柄指向正北的“子”位時為冬至節氣。?
西漢時,二十四節氣名稱首見於文獻《淮南子·天文訓》。漢武帝時期,將二十四節氣吸收入《太初歷》作為指導農事的歷法補充,采用“平氣法”(即平均時間法)劃分節氣。
“平氣法”用測影確定黃河流域的日短至作為冬至日,將冬至與下壹個冬至之間的日期平均分成十二等分,稱為“中氣”,再把相鄰“中氣”之間的日期等分,稱為“節氣”;平均每月有壹個“中氣”與壹個“節氣”,統稱為“二十四節氣”。
“平氣法”是時間平均法,每個節氣間隔時間約15天,計算不考慮太陽在黃道上運動快慢不勻。“平氣法”劃分的節氣,始於冬至,終於大雪。
現行的“二十四節氣”來自於三百多年前訂立的“定氣法”。“定氣法”是根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來確定節氣的方法,即在壹個為360度圓周的“黃道”(壹年當中太陽在天球上的視路徑)上,劃分為24等份,每15°壹等份,以春分點為0度起點(但排序仍習慣上把立春列為首位),按黃經度數編排。
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為壹個“節氣”,每“節氣”的度數均等、時間不均等。所以二十四節氣是24個時間點,“點”具體落在哪天,是天體運動的自然結果。“定氣法”劃分的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當太陽運行至黃經270°時為冬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