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統壹戰爭的不斷擴大,牛錄編設的增多,為適應多兵力、大規模作戰統壹指揮的需要,努爾哈赤將五牛錄(實際大多不止五個)組成壹個甲喇,在由五個甲喇組成壹個固山,即旗。並以八種不同形式的旗幟作為標誌,行軍戰鬥;生產勞動;行政管理均為壹個固定單位。旗是八旗制度中的最高組織形式,也是最大的軍事編制。
起初,努爾哈赤壹人直接指揮各牛錄兵作戰,沒有旗壹級的組織。隨著軍隊的擴大,出於戰爭包抄戰術的需要,遂分成兩、四路,各以不同旗幟導引,逐漸固定化。便形成了開始的四旗。清《高皇帝實錄》中記載:“初設有四旗,旗以純色為別,曰黃曰紅曰藍曰白,至是添設四旗,參用其色鑲之,***為八旗。” 清代檔案中所記載的八旗創建時間並不完全壹致,給後人留下了不少疑點。實際上,八旗制度的創制和發展經歷了壹個長達五十余年的過程,可以分為初制、建制和定制三個階段。即從牛錄到四旗,從四旗到八旗,再從八旗到二十四旗。可以說,萬歷十壹年(關於1583年)努爾哈赤起兵不久,滿族的軍隊就有了牛錄組織。萬歷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正式整編牛錄,建立四旗。萬歷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正式整編八旗,建立八旗制度。滿洲八旗建立後,又建立蒙古八旗,再建立漢軍八旗,從而使八旗制度完善。努爾哈赤創建的八旗制度,將國家的中樞機構與基層的牛錄組織有機地聯系起來,從而把星散於深山密林間的滿洲臣民組成壹個社會軍事化、軍事社會化的新型社會結構。這種社會結構把生產力低下、文化落後的滿族人高度有效地組織起來,使建州女真從原始部落邁入了國家社會。這是滿洲社會崛起的壹個關鍵。
八旗制度建立之初,實質上是壹種軍政合壹的社會組織形式,兼有軍事!行政和生產三方面的職能,即“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對推動滿族社會經濟的發展,強化各族人民的統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努爾哈赤把從戰爭中俘獲的人統壹起來,規定每300人編壹牛錄,每
牛錄置壹牛錄額真(佐領);每5個牛錄立壹甲喇額真(參領);每5個甲喇組成壹個固山(旗),固山是滿洲戶口編制的最大單位。每壹個固山,各有壹個專用的顏色做旗幟。八旗戶口每三年調查壹次,不許旗外的人假冒入冊,也不許旗下人遠離本人所屬的牛錄居住。隨著吞並漸廣,糾合漸眾,除女真諸部統壹外,大量的漢人、蒙古人和其他少數民族紛紛歸降,從1615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創建八旗制度,到1635年清太宗皇太極編設八旗蒙古,1642年編設八旗漢軍。
八旗主要分為滿八旗、蒙八旗、漢軍八旗,滿八旗是努爾哈赤的手筆,也是滿族入關前的政治制度、文化系統、社會基礎。蒙八旗和漢軍八旗則是皇太極即位之後的手筆,只是蒙八旗制度松散,而且蒙古內部因為漠南、漠北蒙族互相掣肘,對於滿洲入關起的作用,壹度不如漢軍八旗來得重要。
努爾哈赤在萬歷四十三年(1615)建立八旗(八固山)制度,以300丁為壹牛錄,五牛錄為壹甲喇,五甲喇為壹固山,即壹旗,實際上,八旗人數時有增減。牛錄(滿語,意即大箭)最初是每10丁為壹牛錄,首領稱牛錄額真,額真是滿語,漢語稱佐領。無論出戰還是打獵,則都以牛錄為單位,這就為滿洲社會和軍事系統初步奠定了基礎。萬歷二十九年(1601)努爾哈赤鑒於各部族因為人數多寡不壹,人員素質也不同,因此對於牛錄制度進行了第壹次整編。他將每牛錄擴充到300人,因此佐領下又設兩個副手,滿語稱“代子”;同時每牛錄分為四個達旦,每達旦由壹個章京(滿語,意即書記官)和壹個撥什庫(滿語,意即領催)管理,這時,滿洲軍隊的編制基本成形了。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種。阿哈即奴隸,多是漢人、朝鮮人;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壹,地位高於阿哈;旗丁是女真人。
努爾哈赤大約有40個左右的牛錄,也就是掌握12000余人的部隊,在當時關外算是極大的屏α恕?0個左右的牛錄都是由努爾哈赤的兄弟親戚將領。後來努爾哈赤殺胞弟述爾哈奇和長子褚英之後,事權更加統壹,同時努爾哈赤也認識到僅僅以牛錄為單位,容易造成權力分散的流弊。他便著手建立八旗制度。1615年即萬歷四十三年,努爾哈赤建立了八固山制度。固山的人員編制我上面已經介紹了。牛錄官員編制不變,每甲喇設壹到兩名甲喇額真,每旗設壹固山額真,配有兩名梅勒額真。固山額真之上還有壹個旗主額真,又稱為和碩貝勒、固山王。他才是壹旗的真正主宰者。
八旗制度也可以說是努爾哈赤為了政治需要而創立的。之後因為戰事需要,努爾哈赤強化君權,將八旗的編制再因為政治需要而重新做了分配。便有四大貝勒四小貝勒的說法,四小貝勒也因為政治利益的不斷重新分配而時時產生改變。比如天命六年(1621),四小貝勒為德格勒,濟爾哈郎,阿濟格、嶽托,到天命十壹年的時候,四小貝勒就只剩下三人,分別為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而皇太極將領正白和鑲黃兩旗。同時,上下旗的制度也是這時確立下來的,只是主旗貝勒的地位並不因為上下旗而有差別。侍衛皇室的人稱朗衛,且必須是出身鑲黃、正黃和正白上三旗的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