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從唐代開始為有才華的藝術家設立各種機構。初唐時,唐玄宗挑選擅長文辭的朝臣住在翰林起草聖旨制度,後逐漸演變為起草機要聖旨制度的重要機構,在職者稱為聖旨。起草詔書的制度原本是中國書法家的專職工作,但唐玄宗覺得中國書法家起草詔書的制度難以保密和應付緊急需要,所以他曾挑選擅長文學的親信官員在翰林院擔任詔書,以起草緊急詔書(並寫詩)。開元二十六年(738),又為起草詔書的人建翰林學院。仆人被稱為翰林學士(以下簡稱學士),本身沒有等級。剛開始的時候,沒有帖子。後來根據中國書中舍人先生的例子,任用了六個學士,選了其中壹個資歷較深的作為承接。安史之亂後,軍務頻繁,翰林學士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他不僅在起草聖旨制度上劃分了放棄中書的權利,在幕僚勾心鬥角方面也劃分了宰相的權利。在唐憲宗之後,翰林學士經常被提升為宰相。學士院成立後,與中書舍人院有明確分工。學士起草了大臣任免、宣布大赦、征討令等軍事上的聖旨制度,稱為內制;舍人先生在中書中草擬的是壹般官員的任免和例行文告,稱之為外交制度。書院(或翰林院)的使臣有兩個,由宦官任命。他們起著溝通皇帝和翰林院的作用,對政治有很大的影響。晉末天府五年(940),宣布廢除翰林學士,聖旨制度起草權歸還中國書法家,但很快又恢復。
宋朝沿唐建立學士院,又稱翰林學士院,有時也叫翰林院。實際上,翰林學士擔任皇帝的顧問,很多宰相都是從翰林學士中選拔出來的。北宋初期的翰林學士也是沒有軍銜的。元豐變法後,學士翰林、學士翰林成為官職,不得擔任其他官職,專司起草內制,如取知制之銜。因為唐代的學士院是從國子監中分離出來的,所以宋代有時也叫國子監。到了宋代,又出現了壹個專事崇藝的國子監,但與學士院國子監無關。西夏設置翰林學士院,官員包括學士。在遼北的官員中,有掌管漢文文書和獄務的翰林院。軍官是翰林學士和翰林學士。金天德三年(1151),設置翰林學士院,設置翰林學士事業、翰林學士等。,並負責起草信件和其他事項。元代有翰林和國史院、蒙古翰林院。官員與晉朝相同,負責撰寫誥文、編纂國史、翻譯和撰寫書信。明朝國子監負責撰寫《誥誌》中的書信。進入翰林院的人,雖然官職低,卻被視為貴人之選。如果明朝的翰林進了知文遠館參與秘事,那就更貴了。因為制度明確,所以建立了國子監。家校有兩個學士學位,壹個滿語,壹個漢族。清章院學士不負責文學寫作,是學士以下官員的名義長官,與唐宋翰林學士不同。但是,壹個官員不僅比其他官員更容易升遷,而且這個官員走南書房,走上書房。因為和皇帝、太子、最近的王子關系密切,所以受到寵愛,待遇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