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事局文件
天津人民學院[2007]第16號
關於改進我市職稱外語考試的通知
各縣人事局,各部委(集團公司),人民團體,各高校人事(職稱)部門,各職稱主管部門:
根據《人事部關於改進職稱外語考試的通知》(人事部發〔2007〕37號)精神,結合我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際,現將改進我市職稱外語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堅持嚴格要求,不斷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外語能力建設。
在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中,要按照《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繼續堅持對職稱和外語的嚴格要求,引導廣大專業技術人員不斷提高外語能力,更好地學習國外先進知識和技術,加強對外學術交流。
第二,堅持從實際出發,區別對待,防止職稱外語考試中的“壹刀切”和形式主義。
(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職稱時,可以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1.具有國家認可的相應留學經歷;
2.申報副高級職稱時,取得人事部頒發的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通用標準,申報高級職稱時需再次參加同等級考試;
3.獲得大學英語六級證書或外語專業大專文憑;
4.獲得博士或碩士學位;
5.BFT考試通過壹級並取得通用資格證書者申報中級職稱,BFT考試通過壹級並取得通用資格證書者申報高級職稱;
6.出版5萬字以上的外文專著和譯著,經主管區縣局(集團公司)批準;
7.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請職稱需要掌握第二外語;
8.長期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礦山、測繪、勘探、鐵路建設、公路建設等專業技術工作,並經主管區縣局(集團公司)確認;
9.經考核確認,專業技術工作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在本行業、本地區做出重要貢獻的;
10.申報所有系列初級職稱。
(2)對年齡在40周歲以上、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在確定當年職稱外語考試地方通用標準時,可適當降低分數。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專業技術人員,除申報對外語有較高要求的系列職稱可稱為外語成績要求外,其他系列職稱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申報:
1.年滿50周歲,並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2.在鄉級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四)凡從事中醫臨床、民族醫藥、工藝美術、古籍整理、歷史考古等具有中國特色和民族傳統的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可以不參加外語考試。
(五)通過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行政)資格考試取得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聘用專業技術崗位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決定外語水平的要求。
凡申請免試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成績要求的,須填寫《免試職稱外語考試(放寬成績)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報職稱時,連同評審材料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三。職稱外語考試成績的使用方法
(1)人事部確定了當年全國職稱外語考試各語種、各等級、各門類的國家通用標準。成績達到國家通用標準的,成績有效,直至相應等級專業技術職稱評聘。
(二)各語種、級別、類別的地方通用標準根據我市當年參加職稱全國外語考試情況確定,成績達到我市地方通用標準的,其成績在當年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時有效。
附件:職稱外語考試免試(放寬)申請表
2007年4月16日
妳的條件符合第二段的規定,可以免考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