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是什麽時候發明的?
電是壹種自然現象。在古代,人們通過‘閃電’發現了它的存在。在中國古代,古人認為電的現象是陰陽激發而產生的,《說文解字》說“電,陰陽激發光彩,從雨到神”。“詞匯”有“雷從背後,電從應用。陰陽歸薄而成雷,施泄而成電。”在古書《論衡》(約公元壹世紀,即東漢)中,有關於靜電的記載。琥珀或玳瑁被摩擦時,可以吸引光線和小物體,也描述了絲綢被摩擦發電的現象。但是,古代中國對電了解不多。大約在公元前600年,希臘哲學家泰勒斯(公元前640-546年)知道琥珀的摩擦會吸引絨毛或鋸屑,這就是所謂的靜電。英語中的電在古希臘語中是“琥珀”的意思。靜電的希臘文是elektron,產生靜電有幾種現象:①接觸出電:不同的物質有不同的化學勢能,接觸產生靜電。②摩擦帶電③剝離帶電:壹種物質原有的電荷平衡被打破,兩邊電荷相反,同種物質和不同物質的剝離物會產生靜電;④斷荷:原有的能量平衡被打破,導致兩邊電荷相反;⑤導電帶電導體的靜電可通過接地或電位連接來消除;⑤感應充電:帶電體產生電場,電場中的導體因電荷轉移而帶電。Guibert (1603)指出地球是壹塊大磁鐵。“電子”這個詞是用希臘語定義的。1660德國(ott von Guerick,1602-1686)制造摩擦電機。1703荷蘭商人把加熱後可以發電的石頭從塞倫島帶到了日本。1729格雷(-1736)認為物質可以分為導體和絕緣體。富蘭克林主張電是壹種流體。1733 Deffe(1698-1739)發現了正負電,提出了電是兩種流體的理論。1744荷蘭的Pieter von Musschenbroek發明了瓶子。1752美國人富蘭克林(Franklin,1706-1790)用風箏做實驗,證明了閃電和摩擦電的性質是壹樣的,從而發明了避雷針。1753約翰·坎頓(1718-1772)發現了靜電感應裝置,並向皇家學會報告。1772意大利人加爾瓦尼(1737-1798)提出了平方反比定律和帶電體之間的介電常數等概念。1775意大利伏特設計面板。1779法國庫侖提出摩擦定律。1780意大利人加爾瓦尼(1737-1798)發現兩種不同的金屬會發生碰撞,這被稱為動物電。1785法國庫侖(哥倫布,1736-1806)發現帶電體之間的靜電平方反比定律和磁極之間的磁力就是所謂的庫侖定律。1799伏打(Volta,1745-1827)發明了電堆和電池。1800 Volta Italia在皇家學會發表了壹篇關於Volta電池的論文。編者按:18世紀近代研究期間,西方開始探索電的各種現象。美國科學家本傑明·富蘭克林(1706 ~ 1790)認為電是壹種失重的流體,存在於壹切物體中。當壹個物體獲得比正常情況下更多的電時,稱為帶正電;如果少於正常量,則稱為負電荷。所謂“放電”,就是正電流到負電荷(人為指定)的過程。這個理論並不完全正確,但是正電荷和負電荷這兩個名字被保留了下來。這個時期的“電”概念是壹個物質命題。富蘭克林做了許多實驗,第壹次提出了電流的概念。1752年,在壹次風箏實驗中,他用金屬線把壹只帶鑰匙的風箏放在雲端,被雨水打濕的金屬線在手指和鑰匙之間的空中引出閃電,證明了空中的閃電和地面的電是壹回事。1821年,壹位英國人‘法拉第’完成了壹項重要的電學發明。兩年前,奧斯特已經發現,如果電路中有電流,它附近的普通指南針的磁針就會偏移。法拉第由此受到啟發,認為如果磁鐵固定,線圈可能會移動。根據這個想法,他成功地發明了壹種簡單的裝置。在這種裝置中,只要有電流通過導線,導線就會繞著磁鐵不停地旋轉。事實上,法拉第發明了第壹個馬達,第壹個利用電流移動物體的裝置。雖然這種裝置很簡單,但它卻是當今世界上所有電動機的祖先。1831年,法拉第制成了世界上第壹臺發電機。他發現當第壹塊磁鐵通過壹個閉合的電路時,電路中就會產生電流,這種效應叫做電磁感應。壹般認為法拉第的電磁感應定律是他最大的貢獻之壹。1866德國西門子制造了世界上第壹臺工業發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