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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翻譯:忌者欲擠之死,使人危言動之,樸泰然無懼色

原句

忌者欲擠之死,使人危言動之,樸泰然無懼色。

譯文

忌恨他的人就想排擠他想讓他死,就使人拿聳人聽聞的話來嚇唬他,李樸態度安然毫無懼色。

附錄:

宋史·卷三百七十七·列傳第壹百三十六·李樸傳

原文

李樸,字先之,虔之興國人。登紹聖元年進士第,調臨江軍司法參軍,移西京國子監教授,程頤獨器許之。移虔州教授。以嘗言隆祐太後不當廢處瑤華宮事,有詔推鞫。忌者欲擠之死,使人危言動之,樸泰然無懼色。旋追官勒停,會赦,註汀州司戶。

徽宗即位,翰林承旨範純禮自言待罪四十六日,不聞玉音,謂樸曰:“某事豈便於國乎?某事豈便於民乎?”樸曰:“承旨知而不言,無父風也。”純禮泣下。

右司諫陳瓘薦樸,有旨召對,樸首言:“熙寧、元豐以來,政體屢變,始出壹二大臣所學不同,後乃更執圓方,互相排擊,失今不治,必至不可勝救。”又言:“今士大夫之學不求諸己,而惟王氏之聽,敗壞心術,莫大於此。願詔勿以王氏為拘,則英材輩出矣。”蔡京惡樸鯁直,他執政三擬官,皆持之不下,復以為虔州教授。又嗾言者論樸為元祐學術。,不當領師儒,罷為肇慶府四會令。

有奸民言邑東地產金寶,立額買撲,破田疇,發墟墓,厚賂乃已,樸至,請罷之。改承事郎,知臨江軍清江縣、廣東路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欽宗在東宮聞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歲凡五遷至國子祭酒,以疾不能至。高宗即位,除秘書監,趣召,未至而卒,年六十五。贈寶文閣待制,官其子孫二人。

樸自為小官,天下高其名。蔡京將強致之,俾所厚道意,許以禁從,樸力拒不見,京怒形於色,然終不害也。中書侍郎馮熙載欲邂逅見樸,樸笑曰:“不能見蔡京,焉能邂逅馮熙載邪?”居官所至有聲。在廣南,止其帥孫竢以文具勤王,不若發常賦助邊。破漕使鄭良引真臘取安南之計,以息邊患,人稱其智。樸嘗自誌其墓曰:“以天為心,以道為體,以時為用,其可已矣。”蓋敘其平生雲。有《章貢集》二十卷行於世。

註釋

1、推鞫:亦作“推鞠”。審問。《隋書·裴蘊傳》:“蘊知上意,遣張行本奏威罪惡,帝付蘊推鞫之,乃處其死。”唐陸贄《商量處置竇參事體狀》:“若不付外推鞠,則恐難定罪名。”宋司馬光《論皇城司巡察親事官劄子》:“有百姓殺人,私用錢物休和,事下開封府推鞫,皆無事實。”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四》:“累絏多人,輾轉推鞫,始有壹人吐實。”

2、危言:聳人聽聞的言論。宋無名氏《道山清話》:“絳欲以危言中傷大臣,事既無根,徒搖眾聽。”明張居正《上六部稟帖》:“且巧為詆說,捏造危言,遂為纂修所影藉。”

3、泰然:安然。形容心情安定。《莊子·庚桑楚》“宇泰定者,發乎天光”晉郭象註:“夫德宇泰然而定,則其所發者天光耳,非人耀。”唐權德輿《丙寅歲苦貧戲題》詩:“中憶裴子野,泰然傾薄糜。”《雲笈七簽》卷六四:“心既泰然,不壽何待。”清趙翼《甌北詩話·白香山詩》:“實由於食貧居賤之有素;汔可小康,即處之泰然,不復求多也。”

4、追官勒停:指追回官銜,勒令停職。《宋史·理宗紀壹》:“李全之叛,淮東提刑司檢法吳澄等出泰州城謁賊,各追官勒停。”宋吳曾《能改齋漫錄·記事二》:“熙寧三年敕:‘今後官員失入死罪,壹人追官勒停,二人除名,三人除名編管。’”《警世通言·皂角林大王假形》:“降了三個聖旨:第壹開封府問官追官勒停。”

5、待罪:古代官吏任職的謙稱,意謂不勝其職而將獲罪。舊時官吏常怕因失職而獲罪,便以待罪為自己供職的謙詞。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仆賴先人緒業,得待罪輦轂下,二十余年矣。”漢司馬遷《史記·季布傳》:“臣無功竊寵,待罪河東。(當時季布任河東守。)”宋範仲淹《滕君墓誌銘》:“予時待罪政府,嘗力辯之。”清孔尚任《桃花扇·歸山》:“老夫待罪錦衣,多歷年所,門戶黨援,何代無之?”

6、玉音:原系尊稱帝王的言語。《尚書大傳》卷四:“皆莫不磬折玉音、金聲、玉色。”漢司馬相如《長門賦》:“願賜問而自進兮,得尚君之玉音。”宋蘇森《<欒城集>後序》:“孝宗皇帝玉音問曰:‘子由之文平淡而深造於理,《欒城集》天下無善本,朕欲刊之。’”清陳康祺《郎潛紀聞》卷三:“癸未,(上)臨雍講學,玉音朗朗。”後用以對別人言辭的敬稱。三國魏曹植《七啟》:“將敬滌耳,以聽玉音。”唐元稹《酬孝甫見贈》詩之十:“開坼新詩展大璆,明珠炫轉玉音浮。”宋楊億《送劉秀州》詩:“騎置迢迢阻玉音,左魚江海遂初心。”

7、召對:君主召見臣下令其回答有關政事、經義等方面的問題。宋蘇轍《謝除中書舍人又表》:“壹封朝奏,夕聞召對之音;眾口交攻,終致南遷之患。”明高啟《西清對雨》詩:“坐詠西清暇,君王召對稀。”《兒女英雄傳》第40回:“及至他得了講官,大考起來,漸次升到國子監祭酒,便累蒙召對。”

8、政體:為政的要領。漢荀悅《申鑒·政體》:“承天惟允,正身惟常,任賢惟固,恤民惟勤,明制惟典,立業惟敦,是謂政體也。”唐吳兢《貞觀政要·論政體》:“自此百官中有學業優長兼識政體者,多進其階品,累加遷擢焉。”明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史壹》:“若將六部案牘中有關於政體者壹壹録出,修為壹書,則累朝之事更無遺漏矣。”

9、圓方:謂隨物賦形,或方或圓。唐司空圖《二十四詩品·委曲》:“道不自器,與之圓方。”宋範仲淹《金在熔賦》:“因烈火而變化,逐懿範而圓方。”

10、排擊:排斥;抨擊。宋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二:“(賈表之)資稟甚豪,嘗謂仕宦當作禦史,排擊奸邪。”明李東陽《曹參論》:“設非平、勃諸臣為之排擊撥正於後,則漢之為漢,我不敢知,惡在其為清凈之效也?”清彭紹升《<南畇先生遺書>後序》:“而於時有當湖陸子者出,復以排擊王學為功,又因王子而並罪高子。”

11、失今不治:不研究實際情況。不治:不研究。南朝梁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壹表》:“固嘗鉆厲求學而壹經不治。”

12、鯁直:剛直;率直。《後漢書·黃琬傳》:“(刁韙)在朝有鯁直節,出為魯、東海二郡相。”《水滸傳》第53回:“李逵雖是愚蠢,不省理法,也有些小好處:第壹,鯁直,分毫不肯茍取於人。”巴金《隨想錄·紀念雪峰》:“見第壹面我就認為雪峰是個鯁直、真誠、善良的人,我始終尊敬他。”梁斌《紅旗譜》十壹:“(大貴)沈默了半天,才鯁直地說:‘我看著這脯紅,三天不吃飯也不饑!’”附:骾直:剛強正直。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二十篇:“其父鐵英為禦史,中玉慮以骾直得禍,入都諫之。”

13、嗾(sǒu):唆使;嗾使;教唆;指使別人做壞事。

14、立額買撲:確定土地數額包買賦稅。額:規定的數目。如:額地(計入納稅納糧數額的田地);額外主事(明清各部中,等級最低的官員);額子(定額;規定的數目)。買撲:宋元的壹種包稅制度。宋初對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稅收,由官府核計應征數額,招商承包。包商(買撲人)繳保證金於官,取得征稅之權。後由承包商自行申報稅額,以出價最高者取得包稅權。元時的包稅範圍更加擴大。宋歐陽修《乞免蒿頭酒戶課利劄子》:“臣竊見河東買撲酒戶,自兵興數年,不計遠近,並將月納課利,支往邊上折納米粟。”宋張耒《明道雜誌》:“仁宗時,有大豪焦隱者,嘗詣三司投狀,乞買撲解州鹽池,歲納浄利。”

15、田疇:泛指田地。《禮記·月令》:“(季夏之月)可以糞田疇,可以美土疆。”孫希旦集解引吳澄曰:“田疇,謂耕熟而其田有疆界者。”漢賈誼《新書·銅布》:“銅布於下,采銅者棄其田疇,家鑄者損其農事,谷不為則鄰於饑。”宋範仲淹《稼穡惟寶賦》:“田疇播殖之時,豈慙種玉。”郭沫若《屈原》第壹幕:“園後為籬柵,有門在正中偏右,園外壹片田疇。”

16、墟墓:丘墓;墓地。《禮記·檀弓下》:“墟墓之間,未施哀於民而民哀。”晉潘嶽《悼亡詩》之三:“徘徊墟墓間,欲去復不忍。”宋王讜《唐語林·補遺壹》:“此人神魂已遊墟墓,不可更留供奉。”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壹老翁坐墟墓間,旁有狐十余,各捧書蹲坐。”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二篇:“其流風至漢不絕,今在墟墓間猶見有石刻神祇怪物聖哲士女之圖。”

17、厚賂:多多賄賂。

18、禁從:帝王侍從。特指翰林學士之類的文學侍從官。宋葉適《<陰陽精義>序》:“鄭公不登禁從死,景元老為選人亦死。”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東坡三》:“然東坡自此脫謫籍,登禁從,累帥方面。”《雲麓漫鈔》卷十引宋王明清《揮麈録》:“張耆既貴,嘗欲置酒邀禁從,上許之。”明王鏊《震澤長語·官制》:“有官有職差遣,以登臺閣禁從為顯宦。”

19、邂逅:偶然;僥幸。漢王充《論衡·逢遇》:“且夫遇也,能不預設,說不宿具,邂逅逢喜,遭合上意,故謂之遇。”《魏書·恩幸傳·侯剛》:“兼剛口唱打殺,撾築非理,本有殺心,事非邂逅。”宋王安石《高魏留》詩:“邂逅得歸耶戰死,母隨人去亦蕭然。”宋陸遊《夜讀兵書》詩:“成功亦邂逅,逆料政自疏。”另:意外;萬壹。《後漢書·杜根傳》:“周旋民間,非絕跡之處,邂逅發露,禍及知親,故不為也。”《資治通鑒·漢安帝建光元年》引此文,胡三省註曰:“邂逅,不期而會,謂出於意料之外也。”《三國誌·吳誌·呂蒙傳》“又勸權夾水口立塢,所以備禦甚精”裴松之註引晉張勃《吳錄》:“權欲作塢,諸將皆曰:‘上岸擊賊,洗足入船,何用塢為?’呂蒙曰:‘兵有利鈍,戰無百勝,如有邂逅,敵步騎蹙入,不暇及水,其得入船乎?’”《南史·張邵傳》:“若劉穆之邂逅不幸,誰可代之?”《資治通鑒·後唐明宗天成元年》“知祥浚壕樹柵,遣馬步都指揮使李仁罕將四萬人,驍銳指揮使李延厚將二千人討紹深”元胡三省註:“既浚壕樹柵為守城之備,又遣重兵出討,以兵有邂逅,戰茍不利,則退守無倉卒失措之憂。”清蒲松齡《聊齋誌異·太原獄》:“(孫令)乃謂姑婦:‘……汝家本清門,不過壹時為匪人所誘,罪全在某。堂上刀石具在,可自取擊殺之。’姑婦趑趄,恐邂逅抵償,公曰:‘無慮,有我在。’”

20、居官:擔任官職。《儀禮·士相見禮》:“與眾言,言忠信慈祥;與居官者言,言忠信。”《史記·汲鄭列傳》:“使黯任職居官,無以逾人。”《舊唐書·白居易傳》:“凡所居官,未嘗終秩,率以病免,固求分務,識者多之。”《紅樓夢》第37回:“賈政自元妃歸省之後,居官更加勤慎,以期仰答皇恩。”

21、文具:謂空有條文。《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且秦以任刀筆之吏,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耳,無惻隱之實。”司馬貞索隱:“謂空具其文而無其實也。”《宋史·哲宗紀壹》:“有司奉行失當,幾於煩擾,或茍且文具,不能布宣實惠。”《元典章·臺綱二·察司合察事理》:“按察司官所至之處……體究壹切非違,務要實行,無為文具。”章炳麟《政聞社社員大會破壞狀》:“明時黃冊蓋多有不實者,及壹條鞭法盛行,而編審亦為文具。”

22、勤王:謂盡力於王事。《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周禮·春官·大宗伯》“秋見曰覲”漢鄭玄註:“覲之言勤也,欲其勤王之事。”《晉書·謝安傳》:“夏禹勤王,手足胼胝。”多指君主的統治受到威脅而動搖時,臣子起兵救援王朝。《後漢書·袁紹傳》:“乃下詔書於紹,責以地廣兵多而專自樹黨,不聞勤王之師。”清孔尚任《桃花扇·哭主》:“孤臣左良玉,遠在邊方,不能壹旅勤王,罪該萬死了。”

23、常賦:固定的賦稅。《魏書·食貨誌》:“先是太安中,高宗以常賦之外雜調十五,頗為煩重,將與除之。”唐孫樵《書何易於》:“百姓入常賦、有垂白僂仗者,易於必召坐與食,問政得失。”宋範成大《寒亭》詩:“自雲足踏地,常賦何能免。”

24、助邊:謂捐獻財物以資助邊防費用。《漢書·蔔式傳》:“時漢方事匈奴,式上書,願輸家財半助邊。”清李漁《奈何天·慮婚》:“大爺何不乘此未借之先……也仿蔔式的故事,捐幾萬銀子去助邊。”

25、漕使:轉運使,主管由水路輸送糧食、給養。中國唐代以後各王朝主管運輸事務的中央或地方官職。首見於唐。唐玄宗開元二年(714),置水陸轉運使,掌洛陽、長安間食糧運輸事務。十八年(730),置江淮轉運使,掌東南各道水陸轉運。肅宗乾元元年(758),又置諸道轉運使,掌全國谷物財貨轉輸與出納。代宗後,常由宰相兼領,有時與鹽鐵使並為壹職,稱鹽鐵轉運使,並於諸道分置巡院,五代廢巡院。宋初為集中財權,置諸路轉運使掌壹路財賦,並監察地方官吏,官高秩重者為都轉運使,簡稱漕,實為府、州以上行政長官。皇帝出巡時有行在轉運使,出兵征討則有隨軍轉運使。遼南面財賦官亦有都轉運使與轉運使,掌賦稅錢谷倉庫出納與度量衡制度,各路置轉運使。元、明有都轉運鹽使,清有都轉鹽運使,專管鹽務,與唐、宋、遼、金轉運使職責不同。

26、真臘:真臘國。中國古籍中用以稱七至十七世紀吉蔑王國,位於今柬埔寨。其名始見《隋書》。自唐武德以後屢與中國通使。宋元時期中國商人頗有在其地安家經商者。元人周達觀撰《真臘風土記》,是研究真臘古史的重要參考資料。唐韓愈《送鄭尚書序》:“其海外雜國,若躭浮羅、流求毛人、夷亶之州,林邑、扶南、真臘、幹陀利之屬,東南際天地以萬數。”清蒲松齡《聊齋誌異·鳳仙》:“此自真臘攜來,所謂‘田婆羅’也。”

27、安南:安南國。安南國是越南的古稱。安南壹詞,最初作為地區—政區名出現於中國載籍,是唐代初葉的事。本來的越南只包括現越南北部壹帶,不包括現越南南部-本來的占城國。古代越南從公元前3世紀的中國秦朝開始是中國領土。公元10世紀,五代十國時,越南叛亂,從中國分裂出去,中國北宋政府無力平叛,但越南壹直作為中國的藩屬國。安南國壹詞,最初作為地區—政區名出現於中國載籍,是唐代初葉的事,當時越南是中國安南都護府管轄。1406年,明成祖朱棣派張輔率軍深入安南,至1407年,大獲全勝,消滅了纂位的安南胡氏政權(胡朝),得府州四十八、戶三百十二萬。1407年六月,明朝消滅越南胡朝後,聲稱為了回應當地官吏耆老“原復古郡縣”的請求,便將之改名“交趾”,朱棣改安南國為交趾布政使司,自此安南國正式成了明朝的壹個行政區。但這種局面沒能維持多久,之後安南兵連禍結,明軍數次作戰不利。至明宣宗時對連年戰爭感到厭倦,楊士奇等大臣乘機進言,宣宗斷然決計罷兵,詔尚在安南的王通等人率軍八萬余人北返,罷交趾布政使司,安南遂由中國版圖中再次分出作為中國的藩屬國。現如今的越南國在清朝嘉慶前稱安南國,是當時中國的屬國。乾隆帝曾出兵安南,支持黎維祁與安南國王阮光平交戰,並作為“十全武功”之壹,大肆宣揚。歷史上的越南長期臣服於中國,所以“安南”、“越南”這兩個國名均與中國官方有關。“安南”之名,最早見於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年以後,五府皆隸於廣州,長官稱為五府(管)經略使,由廣州刺史兼任。唐調露元年(679)所置之安南都護府(治所在今河內)。唐初地方設州、縣。嶺南45州分屬廣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5個都督府(又稱嶺南五管)。唐末的905年(壹說為906),靜海節度使獨孤損被貶職流放與此同時,中國境內藩鎮割據,政局混亂,而安南鴻州的曲承裕則憑著他“寬和愛人”的性格及地方豪族身份,受到當地人支持,自稱靜海節度使,治理安南。唐朝被迫承認既成事實,認可曲承裕靜海節度使之職,並加封同平章事( ?ng bình ch?ng s?)。雖然名義上還是唐朝的官員,實際上曲承裕已建立起自主的政權。曲承裕任職不久,便於907年6月去世,其子靜海軍行營司馬權知留後曲顥(Khúc H?o)繼位。曲承裕越南史稱“曲先主”。後梁貞明三年(917),曲顥去世,由兒子曲承美襲位,史稱曲後主。這段時期在越南歷史稱為曲家,這是越南地區脫離中國歷史的開端。“安南國”之名,南宋紹興十四年(1144)、紹興二十六年(1156)即見於記載。淳熙元年(1174)初,李朝國王李天祚遣使入貢,南宋孝宗始正式“詔賜國名安南,封南平王李天祚為安南國王”;淳熙二年(1175)八月,又“賜安南國王印”。“安南國”之名自此始。

28、邊患:邊境遭到侵犯的禍患。漢賈誼《新書·匈奴》:“國有二族,方亂天下,甚於匈奴之為邊患也。”明謝肇淛《五雜俎·地部二》:“文皇之三犂虜庭,知其必為邊患也。”

29、平生:指平素的誌趣、情誼、業績等。晉陶潛《停雲》詩:“人亦有言,日月於征,安得促席,說彼平生?”唐裴度《中書即事》詩:“鹽梅非擬議,葵藿是平生。”清陳康祺《郎潛紀聞》卷十三:“唐子方自有平生,他日不煩諸曲筆!”

譯文

李樸,字先之,是虔州的興國縣人。考中紹聖元年(1094)進士,調任臨江軍司法參軍,移任西京國子監教授,程頤特別器重稱許。移任虔州州學教授。因為曾說隆祐太後不應當廢棄居瑤華宮的事,皇帝有詔令審問此案。忌恨他的人就想排擠他想讓他死,就使人拿聳人聽聞的話來嚇唬他,李樸態度安然毫無懼色。不久追回官銜,勒令停職,適逢大赦,註名登記為汀州司戶。

宋徽宗即位,翰林承旨範純禮說自己任職四十六天,沒有聽到李樸的話,就對李樸說:“某事有利於國家嗎?某事有利於國家嗎?”李樸曰:“妳知而不言,沒有妳父親的風骨。”範純禮為此落淚。

右司諫陳瓘推薦李樸,有聖旨召大臣廷對,李樸首先說:“熙寧、元豐以來,施政綱領屢次變革,剛有壹兩位大臣學問不同,接著就各持己見,互相排擠,不研究實際情況,這壹定會導致形勢不能補救。”又說:“如今士大夫做學問不求之於自己,而只聽王氏的,敗壞心術,沒有比這更大的了。希望皇上下詔不要受王氏局限,那麽就可以英材輩出了。”蔡京討厭李樸耿直,其他執政三次擬任官職,他都壓下不下達,又任命他為虔州教授。又唆使言官議論李樸搞元祐學術,不應當做儒生的老師,於是罷免為肇慶府四會縣令。

有奸民說縣東邊的地方出產金寶,確定土地數額包買賦稅,打破田疇,發掘墳墓,多多賄賂(官吏)才停止。李樸到任後,請求廢棄這種制度。改任承事郎,主管臨江軍清江縣、廣東路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宋欽宗在東宮時就聽聞他的名聲,到他即位後,授予他著作郎之職,半年內壹***升遷五次官至國子祭酒,因病不能到職。宋高宗即位,授任秘書監,迅速征召,未到京就去世了,享年六十五歲。贈官寶文閣待制,他的兩個子孫被封官。

李樸自從做了小官,天下人擡高他的名聲。蔡京要強求拉攏他,就讓他所信賴的人向他說明心意,答應讓他做皇帝侍從,李樸極力拒絕不見他,蔡京怒形於色,然而最終沒有害他。中書侍郎馮熙載想意外見壹下李樸,李樸笑著說:“(我都)不見蔡京,怎麽能見馮熙載呢?”任官所到之處都有很好的名聲。在廣南,阻止了廣南帥孫竢憑空頭條勤王,不如發放固定的賦稅資助邊防。改變了漕使鄭良借助真臘國(今柬埔寨)奪取安南國(今越南)的計策,來平息邊患,人們稱贊他有智謀。李樸曾自撰墓誌銘說:“把天作為心誌,把道作為本體,把時代作為運用(根據),就可以做好事了。”這大概是敘述他自己壹生的誌趣吧。有20卷《章貢集》流傳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