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什麽是“好”和“精彩”呢?很難說。我曾經用最簡單的話解釋過:“文學有三個要素:第壹,必須清晰,第二,必須有力動人,第三,必須優美。”
因為文學恰恰是最有良心的語言,也因為文學的基本功能是“表情達意”,所以首要的條件就是把感情或者思想表達清楚,讓人聽得懂,容易理解,永遠不會誤解。請看下面的例子:
蒂勒碼頭奶酪室,遊泳池中的壹個點。天生容易吃驚。笑對金釵,可以先定;朱熹鎮之後,將會有和平。登樓難,空房最怕,借酒三鬥。名字叫早,叫狗吹笛子,伴著歌聲。
妳在乎什麽?在人前我覺得不太放松。我怕殘燈枕,怕窗簾飄動,怕夜半,怕窗內雞鳴。憂髓頻寒,回腸脆弱,長心苦暗。月茫茫,縱群園如鏡,難以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