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防淫篇》原文,不過我倒是聽說過“曹鼐不可”的典故。這個典故被記錄在《續太平廣記》之中。
曹鼐這個人在民間名氣不是很大,但在 歷史 圈卻大名鼎鼎。
曹鼐,字萬鐘,號恒山,北直隸寧晉(今河北寧晉)人。曹鼐自幼勤奮好學,博覽群書。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年)曹鼐考中狀元。正統五年(1440年),因楊榮、楊士奇舉薦,進入文淵閣,參預機務。三楊死後,曹鼐於正統十二年至正統十四年間(1447年-1449年)為內閣首輔,累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正統十四年(1449年),曹鼐隨英宗朱祁鎮親征,於土木之變中殉難。
傳說,宣德年間,曹鼐任職江西泰和縣典史(知縣下面掌管緝捕、監獄的屬官,無品階)。
壹次搜捕盜賊的辦差過程中,曹鼐抓獲壹名美顏女盜賊,屬於那種看壹眼就移不開目光的那種。
當時天色已晚,來不及將女賊押解回縣衙,他只好帶著女賊在壹座破廟裏過夜。女賊多次以色相誘之,曹鼐感到難以招架時,就隨手取了壹頁白紙,揮毫在上面寫了“曹鼐不可”四字。寫完之後,曹鼐又鄭重的點火將紙焚燒於空中,請求過往神明予以監察。
就這樣,曹鼐反復寫反復燒,壹直到天亮,曹鼐終於戰勝了誘惑。姑娘被曹鼐的正氣和善心所感,也徹底打消了欲念。
後來,曹鼐參加科舉考試時,正在為考題焦慮,突然壹張紙從空中飄落在他的考桌前面,紙上清晰寫著“曹鼐不可”四個大字。看到此四字後,曹鼐頓感頭腦清明、文思泉湧,下筆千言,壹氣呵成,整篇文章出類拔萃。
發榜那天,曹鼐名列榜首,成為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年)的新科狀元。
雞雞復雞雞 木蘭襠戶濕 做人不可淫 否則雞雞爛 吾乃淫狀元 只為戒擼吧
‘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這是佛說的,適用於任何人。
為什麽要防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