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男性化”的童年
冰心(1900—1999)生於庚子之戰的動蕩歲月。1901年春天,才五個月大的冰心隨父母搬到了上海。1903年,冰心的父親組織了煙臺海軍學校。因為母親生病,冰心整天陪在父親身邊,見證了他的各種工作,“獲得了連普通男人都得不到的經驗。”為了方便,她總是穿男裝。她父母叫她“哥哥”,弟弟們叫她“哥哥”,讓她忘乎所以。據冰心自述,她童年沒有任何少女氣息,沒有同齡的女伴,沒有娃娃,沒有針線,沒有粉,沒有花。冰心小時候的理想是像她父親壹樣,做壹個“嘻哈、搞儒的將軍”,“我從來不認為我的‘性’阻止了我成為他們的追隨者”。11歲時,冰心回到了家鄉福州。因為這個變化,她從父親身邊回到了母親的懷抱,開始了少女時代。她說如果我繼續以前的生活,“我會很容易變成壹個男女人”(冰心:我的童年,1942寫於歌樂山,收錄於《冰心七十年文選》,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第199頁)。)。
冰心父母對女兒的態度是20世紀初的壹個特例。冰心的父親謝(1866—1940)曾在晚清海軍服役,洋務運動的產物,曾目睹甲午戰爭中的中日海戰。他曾出訪英、日、法、意等國,與深諳西方文化的啟蒙思想家嚴復有過多次交往。因為有壹個在教會大學教書的哥哥,謝的四個孩子都是由醫院的壹位女醫生親自會診接生的。“男尊女卑”的傳統偏見並沒有占據謝的頭腦,他對孩子的訓練方式,比如衣服、玩具、行為,也沒有因為性別而刻意有所不同。冰心在輕松的男性世界裏,超越了性別偏見對女性成長的負面影響。她所說的“男性化”趨勢,指的是“娃娃、粉、針線”等女性外在氛圍的缺失,而這恰恰是傳統性別期望賦予女性的特質。冰心的書生夢也說明了她的性別身份與壹般女孩不同,更多的是模仿父親。但她在11歲後回到母親身邊時產生的歸屬感,標誌著她性別身份的轉變:從模仿父親到模仿母親。
丁玲:與童養媳的命運抗爭
丁玲(1904—1986)4歲喪父。1909丁玲的母親於在丈夫去世後毅然帶著孩子離開了婆家。1911年,余試圖進入湖南常德女子學校,以壹個三十歲寡婦的身份去了壹所現代化的新式學校,追尋自己的未來。她生活在壹個社會開明的時代,提倡女子教育,以達到強國和保護物種的目的。余致力於社會工作,參與組織婦女節儉會,並準備創辦平民女子工讀學校。年輕的丁玲覺得自己像個童養媳,被寄養在舅舅家。在童年的丁玲眼裏,她的父親是壹個消沈、沒出息的大家兒子,甚至是壹個敗家子;雖然我叔叔不像老夫子那樣口頭上談論“民權”,但他打仆人時很兇。我姑姑是個奇怪的女人,她想成為壹個男人。丁玲十幾歲的時候就堅信叔叔是土豪劣紳惡霸。沒有他的垮臺,就沒有她自己的解放。失去母愛的陰影籠罩著丁玲,她筆下病態的沙飛夫人,很多素材來自她的童年生活。
丁玲的弟弟死了,她的母親痛苦萬分。月經說,“若冰的原名叫丁玲,是江的。她改了名字,以示與舊家庭的決裂。還不如去死……”問她女兒家有什麽用!這給丁玲的心靈帶來了極大的創傷。她壹直想把媽媽留給弟弟的位置接過來,怕辜負媽媽的期望,以至於愛人胡也品也用“妳的壹個新哥哥”來討好她。丁玲對異性的認知過程很復雜,包括她對父親、叔叔這樣的男人的排斥,對死去哥哥的排斥,心理補償。丁玲在抵抗她叔叔給她的童養媳的性別期望和在女校模仿母親性別身份的欲望之間生存。她越是試圖模仿母親,就越是痛恨叔叔教她的方式,以至於十幾歲的丁玲“處處與男孩子無異”。在她的自傳中,她記錄了1919年五四運動後,她與舅舅鬥爭,把頭發剪短,然後批評舅媽的腳是封建束縛。(丁玲:《丁玲自傳》,南京:江蘇文藝出版社,1996,第19頁。)母親順應社會變遷,成為新女性的榜樣,也呼籲女兒在禮教的約束下抵制性別偏見。
正如人類學研究得出的結論,性別角色不是天生的,而是通過不同文化中系統的性別角色社會化形成的。絕大多數孩子分不清性別特征,只能從父母那裏得到模糊的男女概念。兒童性別社會化的機制是父母的教育方式所表現出來的性別期望和兒童對父母的模仿所表現出來的性別認同。因此,父母的性別觀念在兒童性別角色社會化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這些女作家,就像謝冰瑩說的,很幸運的出生在壹個詩書之家。20世紀初,在新舊文化與東西方文化碰撞融合的夾縫中,她們獲得了沐浴新風的機會,這是壹般女性所沒有的。但由於各家對新文化的態度不同,比如冰心家是新的,謝冰瑩家是新舊鬥爭的結合體。丁玲雖然有了新的女人媽媽,但還是在舅舅的老式管教下。所以他們的家庭教育是不同的,他們性別觀念的萌發也是多種多樣的。但不可忽視的相似之處是,禮教約束下的性別偏見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中沒有立足之地。
蘇和廬隱:我在女子學校的時候,
蘇(1897-1999)回憶起自己早年為了讀書和家人打架的經歷,說自己當時吃不下喝不下,進退兩難的時候,好幾次想淹死自己。多年以後,她分析了當時的心理方式:既不求壹時的名聲,也不求將來在社會上的地位,享受榮華富貴。這是壹場盲目的鬥爭,就像壹根樹枝破土而出,壹股隱藏的泉水噴湧而出。好像身體裏有壹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支撐著自己,就像飛蛾撲火壹樣,要麽把火撲滅,要麽把自己燒死。她當時只有壹個信念:勇往直前,追求美好的未來。20世紀初,啟蒙思想家把希望寄托在新式女子教育上,“興女教”成為強國的火種。正如蘇所說,女青年外出讀書,違背禮教和閨閣戒律,是意識深處的做人本能。對於女性來說,離開家進入學校是重要的,也是困難的。但他們在學校教育中要面對的是如何看待性別差異,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教育制度,小學可實行男女同校,高等小學可分男校和女校。女子教育的方針是培養賢妻良母。在1914中,教育長唐華龍強調,要教育女性陶冶心性,“引導孩子有稠密的理想和努力的習慣”。女子職業教育應“以持家為主,兼及手工藝、繪畫、刺繡、制花”(《教育公報》第8卷,1915,1。)。那時候女校的管理就像監獄壹樣,不允許女生見男嘉賓。有些女校直到1920還在查女學生的信,不允許女生在校外打電話。有些女校還規定男老師必須年滿50歲,而且要留胡子。講課時不準看女學生,要用眼睛往上看。
女作家廬隱(1898-1934)曾這樣描述她在女校的經歷:“在這中學時期,本來是我的黃金時代,但我活潑快樂的童年卻在這監獄般的學校生活中化為烏有。現在想想,還是對當時那種專門壓迫人的學校教育感到不寒而栗。”“除了課本什麽都不允許,尤其是小說。”學校生活真的很難“讓我滿意”,很多人都在不知不覺中有過同性之愛,於是壹對壹的假情侶充斥了校園和宿舍。“我被拖過壹次。”(廬隱:中學生活回憶,寫於1934,見廬隱文集,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9,第444頁。嚴格的女校教育,意在防止男女越軌,培養賢妻良母。其結果是,由於過度壓抑造成年輕女性性別意識偏差,甚至產生“同性假夫妻”,適得其反。這在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的女校中經常發生。據丁玲回憶,她就讀的湖南桃源女教師全是女生,把男生隔得太遠,同性戀之風很有傳染性。他們常常因為誤會而像男女壹樣尷尬,互相哭訴。甚至在壹些女老師的倡導下,女校的學生私下組成獨身協會,嚴懲毀約者。(丁玲:《丁玲自傳》,第19頁。)
民初女性參政的熱潮註定要被時代淘汰。不能打破性別偏見的女子教育,不能給女學生帶來光明的未來。想要塑造青年男女的完整人格,首先要有壹個合適的學校。男女同校就是基於這壹原則。五四運動前,上海基督教青年會就“男女同校”問題進行了壹場辯論,結果是反對的壹方否認男女同校獲勝,從中可以看出當時的社會風氣之壹。男女教育平等是婦女解放的重要前提之壹。五四以後,教育男女平等的呼聲越來越高,鄧春蘭的《男女同校書》像星星之火壹樣在教育界引起了燎原之勢。蔡元培、胡適等先進人士都支持男女同校。蔡元培指出:“改善男女關系,必須有養成良好習慣的地方。我覺得最好的還是學校。沒有外國的小學和大學不是男女同校的。”然而,壹些反對男女同校的人固執地認為,如果道德準則被打破,就會出現各種破壞道德習俗的奇怪現象。有些人誹謗男女同校。“妳們可以坐在同壹個板凳上,但安可可以睡在不同的床上。”?什麽男女同校,明擺著是送兒子娘娘上殿”。
本文節選自李·《女人不朽》,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10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