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振倫先生在檔案方面的實踐長達60年,這是其檔案觀形成和檔案學理論建樹的深厚土壤。
1.對歷史檔案的整理研究和參與國家檔案庫籌劃
1929年,傅振倫從北京大學史學系畢業以後,留北大研究所國學門任教,並積極參加朱希祖等人主持的明清內閣大庫檔案的整理工作。1931年傅振倫先生又參與了簡牘文獻的整理。那時,西北科學考察團采集到大量的歷史文獻,北大教授馬衡、劉復兩位先生研究額濟納河畔西漢烽燧出土的竹木簡牘,傅先生參與登記、整理,(註:傅振倫:《學習的回憶》,《當代中國社會科學名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89年版,第347頁。)並留下了《居延木簡校讀隨記》、《西北科學考察團整理居延簡工作報告》、《簡策說》等頗具學術價值的研究筆記。這兩次歷史檔案的整理實踐,使他積累了比較系統的歷史檔案整理的經驗。後來“舊檔整理”還成為其《公文檔案管理法》的重要壹章。40年代初,他又出任籌備中的國史館編纂幹事,受命搜集、整理抗日戰爭以來的史料工作。其間,他還兼事籌劃國家檔案館(時稱國家檔案庫)的工作,並於1941年負責擬定《全國檔案館組織條例》5章21條,為構架全國系統的檔案工作組織作了宏觀規劃。
2.檔案教育和檔案學術實踐
早在1946年任私立東北中正大學教授期間,傅振倫先生就擔任私立崇實檔案函授學校的校董。1948年,北京大學教授王重民主持圖書館學專科,“兼辦培養檔案專業人員”,(註:傅振倫:《六十年檔案工作議往》,《傅振倫文錄類選》,學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7-410頁。)又邀傅振倫先生為學生講授《檔案與資料》壹課並編寫講義。這是除私立文華圖專以外我國大學教育中滲透檔案內容的最早記載。解放後,他又成為中國人民大學檔案系的創始人之壹,與吳寶康、程桂芬、韋慶遠等***同籌劃。1953年,他為學生開設《中國檔案史》、《蘇聯檔案史》等課程。除了撰寫《中國檔案史講義》外,他還參加教研組編寫《歷史檔案參考資料》、《檔案館學概論》,並把此前所寫的檔案舊著捐獻給人民大學,表現出對檔案教育的極大熱情。1957年,傅振倫被錯劃為右派,被迫離開了中國人民大學檔案系,但他壹直對檔案教育懷有深厚的感情。直到1987年,他已是80高齡,還時常和人民大學檔案學系的老師保持聯系,與他們商討檔案問題和方誌問題。
在這些教學活動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創造性的檔案學術實踐。他對中國檔案史的系統研究,對檔案與史誌關系、檔案館學、歷史檔案整理方法、文書檔案工作科學規範等問題的研究以及大量外文資料的翻譯,是我國檔案學初創時期的重要組成部分。《公文檔案管理法》則是集大成者,頗具中西合璧的眼光。
3.對西方檔案事業的實地考察和介紹
1935年和1939年,傅振倫曾先後兩次出訪歐洲。雖說出遊的直接目的並非檔案,但從其遊記中卻可以看出他參觀和考察檔案情形的自覺傾向。由於他深感“吾國案牘,其古者如漢晉木簡,近代者如明清檔案,皆有多人整理。惟如何類別?如何比次?如何纂定?如何保管?時感困難。”所以,“遊程所至,曾經英法德意瑞比等國,每欲涉足其文書館舍,心資借鏡。(註:傅振倫:《遊英法檔案館小記》,《文獻論叢論述二》故宮博物館文獻館1936年版,第1-9頁。)”他“參觀英國公文館和法國檔案館”,又在蘇聯獲取“檔案館資料”,從而“對於西方檔案館事業,始有了概括的認識”。(註:傅振倫:《六十年檔案工作議往》,《傅振倫文錄類選》,學苑出版社1994年版 第407-410頁。)他“參觀檔案館數處”,不僅親睹歐洲檔案館建築,對西方檔案館的變遷及其風格和館藏有了初步的了解,還註意到壹些專業性的細節,如英國檔案館之“墻壁承塵,皆以板條及石膏為之,取其耐火”,法國檔案館的“玻璃櫃上窗戶,均有布簾,平時與日光隔絕,”,“室中禁止吸煙,冬日亦無暖爐,”,“有警鈴,有消防器,設備頗周。”這些具體的細節都成為他後來設計我國檔案保護的重要參照。
更值得壹提的是,他親身感受到了歐洲檔案館的開放氣氛。如英國對利用者“甚表歡迎”的態度和濃郁的文化氛圍。在法國,他便極有興趣地關心到“每周開放二次,公開閱覽”的利用制度,並對與開放密切相關的“檢之即得”的案卷目錄和索引的編制規範作了詳細的咨詢和記錄。這種頗具借鑒目的和專業意識的實地見聞,加之後來翻譯胡適從美國寄回的“歐美檔案學、檔案館的論文十篇”(其中涉及到比利時、德國、奧地利、瑞士、美國、蘇聯、英國和法國),對於西方檔案事業在體制、實體管理和利用法則等方面更是有了較為全面的印象。這對於有過檔案整理實踐且致力於建設專門性質檔案館的中國學者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歐洲檔案事業的歷史和專門職能的宏觀印象,對當時我國檔案貯藏的近代化(專門化、開放模式和與學術相結合的道路),以及籌劃國家檔案庫,都是具有重要參照意義的。 傅振倫先生的檔案思想散見於他的多種著述,但相對系統地可以從《公文檔案管理法》和《六十年檔案工作議往》中讀到。正如上文所作的評價,來自於中外兩個方面的經歷和見識成為其思想生發的土壤。
1.檔案是“最為崇高”之史料
傅振倫在《史料的範圍和種類》、《整理古籍及文獻的體會》、《史誌引書引文之例》、《漫話清史稿》等著述中都議及檔案的史料品質。1942年他在《史蠡》中發表的《檔案與歷史》,則比較全面地反映了他在這壹方面的思想。在他看來,因為檔案與其它史料相比“優點實多”(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73-76頁。),其“為原始資料,而非滋生資料;為直接資料,而非間接資料;為第壹等之資料,而非第二等以次之資料”(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73-76頁。)。故檔案“大部盡為可信,而偽造者少”(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73-76頁。),是能夠讓研究者“省卻時間與精力”(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73-76頁。)的“最為崇高”(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73-76頁。)的史料“瑰寶”(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73-76頁。),於國史研究尤為切要。他把殷商甲骨、漢晉簡牘、敦煌圖籍和明清內閣大庫檔案,都視為“當時之案牘”。(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73-76頁。)這大大拓寬了人們對檔案形式的認識,也擴大了檔案學的研究領域。
2.以公文檔案的科學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的思想
傅振倫把公文和檔案結合在壹起來考察,認為公文與檔案工作的水平,直接影響到科學管理的效率,這是對文書檔案連鎖法思想的進壹步發揮。他認為:“公文為政務處理之記錄,檔案為機關行政之參考”,“欲提高行政效率,則處理公文與夫管理檔案之方法,不可不講。”(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8頁。)他說:“漢元年,高祖入關,蕭何盡收秦丞相府圖籍文書”,“所以俱知天下,塞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自序。)因而,“公文檔案乃推進政務之工具,公務員處理公務,必先調閱以前壹切有關文案,明了過去情況,方可著手措辦。或援引前者為事例,依據比附而擬定辦法;或參稽考慮,以為進行之資鑒,而免分歧錯誤或前後矛盾。”(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自序。)他特別強調,在人事日繁,檔案益多的情況下,“茍不講求公文與處理檔案之方策”,“不僅為來日修史之阻害”,(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8頁。)國家建設也“妨礙必多”(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8頁。)。因為,如果檔案不能很好地加以管理,“文案之參調整理,必耗公務員大量之時間與精力。對於其本身職務,反無余力從事推敲。行政效率,必致銳減。”(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自序。)因而他呼籲“公文和檔案的管理必須詳加研求”!(註:傅振倫:《公文檔案管理法》,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自序。)其《公文檔案管理法》的出版,就很大程度上意在促進文書檔案工作的規範,並借此提高社會的管理效率。
3.保管與利用並重的思想
傅振倫認為,對檔案文獻“必須加強保管,不得散失。”他主張總結中國古代檔案保管的經驗,以實現檔案保管制度上的建設。他說,“《唐律疏義》所定有關禁令,還可參照增訂,形成制度,見諸實施。同時,由於有西方檔案館的見識,他在檔案保管的具體要求上也形成了明確的概念。他指出,檔案的保管“最要緊的是防蟲、防火、控制自然光和空氣,制止自然的損壞以及人事上的失職行為。”。他提出,從保管檔案出發,庫房建築應置於都市避靜處所,且與辦公處分開,並在內部設放上力求現代化。至於檔案如何修復、熏蒸、防蟲、防塵,他都結合中外兩方面的經驗,提出了自己的系統看法。傅振倫先生對實現檔案得以安全保管的“現代化之偉大國家檔案庫”。心向往之,所以他在國家檔案庫的籌劃中非常積極。
更值得稱道的是,傅先生認為保管檔案旨在利用。他從西方檔案的開放和利用中受到啟發,指出,檔案館要“建立健全周密的科學管理制度,既要利於保管,也要便於調卷利用。”,檔案工作者要樹立為利用者“科學服務”的思想,盡量“做好整理編目,編制索引等工作”,為開放利用創造條件。為此,他對檔案閱覽室的方式也作了具體的要求。
4.服務與研究並重的思想
傅先生還在強調樹立科學服務意識的同時,認為在檔案館,“館員也要從事科學研究”(註:傅振倫:《六十年檔案工作議往》,《傅振倫文錄類選》,學苑出版社1994年版 第407-410頁。)。這種研究既可以是對歷史問題的探討,也可以是利用館藏檔案作服務於建設的“綜合的研求”。他強調,要想提高檔案館工作水平,就必須建設高素質的檔案人才隊伍。因此,“管理檔案的人員不僅要學習業務”,更要“增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成為德才兼備的幹部。”
5.檔案保密意識
在強調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強調檔案為管理和研究服務的同時,傅振倫先生也提醒檔案工作者必須有嚴格的保密意識。他認為,“檔案是國家行政的記錄,不少是國家機要之所寄。”“尤其是關於中央決策、外交機密、軍事設施、軍器制造、駐軍番號以及治安保衛及有關方面資料情況、尖端科技、最新發明等材料”更是“必須註意保密”。這些看法對今天的檔案工作仍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