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屬於古籍註釋體例之壹,分兩大類:壹類是以記述詳實史事為主的史傳或壹般紀傳文字;另壹類屬文學範圍,以史實為根據,但不排斥某些想象性的描述。
書:記述制度發展,涉及禮樂制度、天文兵律、社會經濟、河渠地理等諸方面內容。
記:古時的壹種公文,又指記述或解釋典章制度的文字。
誌:記事的文章或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