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壹詞原來是拉丁文,他的詞根最早的意思是植物的嫁接或觀點的移植。它的現代概念起源於17世紀初羅馬教皇建立的宣傳信仰聖教會,這是壹個專門傳教的機構,該會拉丁文全稱“Congregatio de propaganda fide”(信仰宣傳委員會),簡稱“宣傳”(propaganda)。這個詞的啟用和專門的宣傳部門的建立始於教皇格裏戈裏十五世(1621—1623)的時候。也就是說,宣傳這個詞原來僅僅是宗教傳播的含義。從此以後這個概念帶有了“傳播概念”的含義。
到了18世紀以後,特別是法國大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宣傳這個概念得到了普及,而且運用也很廣泛。
“宣傳”這個概念的現代含義是在戊戌變法和辛亥革命時期由日本轉入中國的,那個時候很多人留學日本,把這個詞從日本傳回來,要在漢語中找壹個詞對應,就使用了“宣傳”這個概念。
中國古籍中最早使用“宣傳”壹詞的是西晉陳壽《三國誌》。《蜀·彭羕傳》中言:“先主亦以為奇,數令羕宣傳軍事,指授諸將,奉使稱意,識遇日加。”彭羕是壹個將軍,有軍事方面的某些技術,劉備對此感到驚奇,非常感興趣,叫他向其他將軍來傳授,而且對他越來越賞識。“數令羕宣傳軍事”中的“宣傳”是傳達宣布的意思。
《魏·賈逵傳》註引所言:“今城中強弱相陵,心皆不定,以為宜令新降為內所識信者宣傳明教。” 讓新投降的人向駐守在城裏的人講述敵人的情況。這裏的“宣傳”是向內部傳播敵人的情況,穩定軍心。
顯然,“宣傳”在我國傳統中有兩個含義,壹個是傳達、宣布,二是互相傳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