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產生初始階段
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書寫符號,它記載了我們中華民族五千多年的歷史。但在古代書面文字材料中是沒有標點符號的。由於沒有標點符號,對同壹段文字便有不同的理解,甚至會出現相反的結果。由於語言表達的需要,標點符號就逐步的產生了。
漢朝的時候,就有人采用“離經”的方法,把文字之間斷開。西漢戴聖編纂的《禮記》說“比年入學,中年考校,壹年視立經辨誌”。鄭玄註曰:“離經,斷句絕也”。當時人們讀書,常在句旁劃“し”。作為壹種助讀標記符號。這便是標點符號的萌芽。到了宋朝,人們采用圈點來標讀文字。稱為句讀(音du,古文語句中的短暫停頓)。即在壹句末完需停出打上個“、”,其作用類似現在的逗號,在全句意思已完之處畫壹個“。”,作用同現在的句號。到了明朝,隨著刊本小說的出現,又多了兩個專用號,即在人名旁邊畫單直線,在地面旁邊畫雙直線。
二、發展成熟階段
標點符號的產生和發展經歷了壹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從無到有,從少到多,逐步豐富完善。至於標點符號的提倡和使用,則是“五四”運動以前的事了。特別是“五四”運動以後,新文化運動的興起,老壹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在發展和推廣使用標點符號中起了重大作用。特別是在第壹次國***合作時期,中國***產黨從人力、物力、技術工作各方面幫助國民黨恢復和建立秘書工作,幫助秘書改革,開始使用標點符號。1924年4月4日《國民黨執行委員會第二十壹次會議記錄》記載:會議通過了公文使用標點符號的議案,即〈關於本黨印刷公文、書籍所用圈點之議案〉。從此國民黨機關上下行文中就經常使用標點符號了。這是第壹次官方出面規定使用標點符號。第二次見於解放區人民政府的文件,即1949年2月制定的《華北人民政府公文處理暫行規定》,在公文格式中規定了公文壹律加標點符號。當時規定壹般使用11種標點符號。即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單引號(「」)、雙引號(『』)、省略號(……)、括號“()”、(?)、驚嘆號(!)、句號(。)。這是壹些常用的標點符號。各級政府不論上下行文或平行文,都必須使用標點符號。至此標點符號已比較成熟。
三、定型普及階段
標點符號的定型普及使用階段,可以說是中華人民***和國成立之後。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署公布了《標點符號使用辦法》。當時公布時規定了14種:句號(。)、問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括號“()”、引號(“”‘’)、破折號(——)、省略號(……)、著重號(·)、書名號(《》)、專用號(—)。
四、完善提高階段
經過30多年的實踐應用,書寫排印已由直行改為橫行。,標點符號用法也發生某些發展和變化。對此,1990年3月國家文字委員會與中華人民***和國新聞出版署修訂發行了《標點符號用法》。由原來的14種改為16種,增加了連接號(—)和間隔號(·)兩種。隨著時間的發展人們又創造了幾種書寫符號:即文尾號(o)或(□),用於壹篇文章的結尾。多見於雜誌。這些新的書寫符號已約定俗成,被普遍應用。這標誌著標點符號的不斷豐富完善。
中國古時候有沒有標點符號?占主流的說法,是沒有。但也有不同的意見,說有。我們多數人長時間裏,受的是“沒有”派的影響,還找到了或者說推測到了“沒有”的理由:古人的書寫材料過於珍貴。這也不是毫無道理。妳想,無論是早期的竹簡、木簡,還是稍後的布帛,加工都很不容易,竹片兒上、絲帛上的空間,自然是能省就省,能多寫壹個字,就多寫壹個字,讓標點符號占個地方,不劃算。
“有”派的意見也不能不聽聽,因為也並非全無道理。有的專家指出,漢語標點史可以溯源到甲骨文時代。甲骨文的書寫者,是使用線條和間空來作為分詞分段的手段的。狹義的標點,指有明確書寫形態的標點,廣義的標點,還應包括沒有書寫形態的方式,如間空啦、分段啦,等。兩漢的時候,有了“句讀”作為停頓標誌,類似我們今天的斷句。符號有“↓”和“、”兩種,比如《說文解字》中,解釋“↓”為“鉤識也,居月切”,“、”則為“有所絕止,而識之也,之主庾切”。就是說,凡是句尾可以停止的地方,就用“↓”來標記,句中有可以句讀的地方,就用“、”來標示,也就是今天的句號和逗號。有趣的是,許慎很重視這兩個標點符號,把它們當成文字收入字典,做到了有形、有音、有義。到了宋代,鉤號變成了圓圈,標形如“○”,有大中小之分。朱熹在著《四書章句集註》時就是每章之前用大的“○”,每句之後用小的“。”這壹時期還出現了段落號,用“∨”或“∧”表示,畫在每段末尾字的右下角,甚至出現了“。。。。。。”“……”這樣的密圈、密點加在字的右旁,強調句子的精彩部分。至於劃在人名或者地名旁邊的豎線,則晚至明代才出現。
據此說來,漢語的標點符號也是有模有樣地持續了數千年,怎麽能說沒有呢?能想到的解釋是:這些標點符號雖然不絕如縷,但實行的範圍太小,不夠普及,絕大部分的書籍,還是沒有任何標點的。還有壹點,也不能不提及,那就是“句讀”之類的標點符號,長時間裏,不是作者所為,而是讀者在閱讀時做的記號。這種記號,有較大的隨意性,是否符合作者原意,也很難說。作為壹種標點符號,卻不是跟作品同步產生,而是由讀者後來“追加”,不同的讀者可以有自己的追加方式。這種作品與標點符號奇特的分離方式,可能是世界上各種文字中絕無僅有的風景。像朱熹那樣,在著書時候自覺使用標點符號的,少之又少。
如此看來,簡單地下結論,說中國古代有或者沒有標點符號,都不妥當。準確點說,早在甲骨文時代就有了標點符號的萌芽,有了使用標點符號的書寫實踐,只不過規範化和系統化的時間較晚而已。最為系統、完備的標點符號的使用和普及,則是在西文的標點符號引進和消化之後。
近日見到壹篇美國人談標點符號的文章(見《青年參考》2009年4月7日),得知外國人最初發明標點符號的目的,是為了便於朗誦(按:看來並不是因為當時的牛皮和羊皮這些書寫材料忽然地便宜了)。壹位叫做Ursula Dubossrsky 的美國人說,英文標點符號壹詞(punctuation),源自拉丁文punctus,意思就是“點”。這些“點”讓讀者知道哪裏需要稍停,哪裏需要加強語氣等等。這就從根本上顛覆了我們長期以來對我們的老祖宗沒怎麽使用標點符號的原因的解釋。不妨這樣推測:不管是東方人還是西方人,更早的時候沒有使用標點符號,是因為沒有發明出來,跟書寫材料珍貴與否關系不大。有的學者納悶,標點符號的形狀遠比文字簡單,而數量又遠比文字為少,何以文字很早就能創造出來,而系統的標點符號卻姍姍來遲?而且東方如此,西方也如此。
據說,古希臘公元前5世紀的文字,都是連著寫下來的,沒有標點。當時的大學者亞裏士多德在《修辭學》壹書中,提到哲學家赫拉克利特的著作因為連寫而難以斷句。到後來,亞歷山大圖書館的館長阿裏斯托芬(公元前257~公元前180年)才創制出三級點號:中圓點、上圓點和下圓點。從無到有,漸成序列。
作為西方新式標點系統的奠基者,是意大利語法學家和出版家A·馬努提烏斯(約1450~1515年)。他以語法原則取代誦讀原則,制定了5種印刷標點:逗號(,)、分號(;)、冒號(:)、句號(.)和問號(?)。馬氏制定的標點符號為什麽能夠推廣開來呢?除了讀者閱讀上的需要以外,和他的家族是經營規模較大的出版商很有關系。這個家族在百年間出書近千種(這在當時已經是壹個很大的數目),如果這些書籍都采用了馬氏的標點發行出去,這種標點符號當然就很容易得到普及了。從這時開始,歐洲各語種也逐漸開始形成自己的標點體系。至於歐洲幾個較大語種的標點符號,到18世紀末至20世紀初才最後定型。
西文標點符號引起中國人的重視,是在鴉片戰爭以後。第壹個從國外引進標點符號的是清末同文館的學生張德彜。同文館是洋務運動中清政府為培養外語人才而設立的,張德彜是第壹批英文班學生中的壹員。 同治七年(1868年)二月,退役駐華公使浦安臣帶領“中國使團”出訪歐美,張德彜也成為隨團人員。張德彜有壹個習慣,就是無論到了哪個國家,都喜歡把當地的風景、名物、風俗習慣都記錄下來,以“述奇”為名編成小冊子。在1868年-1869年期間,他完成了《再述奇》。這本書現在稱作《歐美環遊記》,其中有壹段介紹西洋標點的,雲:“泰西各國書籍,其句讀勾勒,講解甚煩。如果句意義足,則記‘。’;意未足,則記‘,’;意雖不足,而義與上句黏合,則記‘;’;又意未足,外補充壹句,則記‘:’;語之詫異嘆賞者,則記‘!’;問句則記‘?’;引證典據,於句之前後記‘“”’;另加註解,於句之前後記‘()’;又於兩段相連之處,則加壹橫如——。”
其後,西風之東漸越來越甚,西文也為中國知識分子越來越熟悉,其標點符號之方便,也時時刺激著大家的改革熱情。翻譯家嚴復的《英文漢詁》(1904)是最早應用外國標點於漢語的著述。五四運動前些年,不少作家已經開始使用新式標點。修辭學家陳望道先生,對推廣應用新式標點符號起了積極的作用。他於1918年5月,在《學藝》雜誌上發表《標點之革新》壹文,介紹西洋標點符號10種,同年5月起,《新青年》雜誌就全部采用白話排印加上新式標點。它的影響很大,不到半年就有四百多種報刊仿效。由於當時的出版物多采取直排方式,於是使用者都做了不同程度的“中國式”調整。1919年4月,以胡適為首,包括錢玄同、劉復、朱希祖、周作人、馬裕藻在內的六教授,在國語統壹籌備會第壹次大會上,要求政府頒布通行“,。;:?!——()《》”等標點的方案。11月底,胡適對上述方案作了修改,把原方案所列符號總名為“新式標點符號”,次年被批準。這個議案先說明了使用標點符號的必要性,再列出各種符號,包括句號、點號、分號、冒號、問號、驚嘆號、引號、破折號、刪節號、夾註號、私名號、書名號***12種。
新中國建立後,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曾於1951年9月公布了《標點符號用法》,包括14種符號。l990年3月,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修訂本《標點符號用法》,符號增至16種,其中點號7種(句號、問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標號9種(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著重號、連接號、間隔號、書名號、專名號)。隨後又經部分修訂,於1995年12月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將其列為國家標準,通稱國標本《標點符號用法》,要求各機關處理文書,出版報刊、圖書以及學校的老師和學生在教與學的過程中,都要正確、規範地使用標點符號,以準確、生動地表達語言。
值得壹說的是,國人對於標點符號的引進,也進行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處理。與西方使用的標點,有幾處明顯的不同:①句號用“。”,不用“.”。這個圓圈圈,是國人使用了多少年的東西,既熟悉又醒目,比西文的那個小點點,好得多。②引號用『』和「」,不用““””和“‘’”。這是為了適應豎排文字的特點。時過境遷,隨著我國文字絕大部分橫排,引號也就跟西文的趨同了。③西文的人名和地名等專有名詞的開頭用大寫字母表示,漢字沒有這種標記,所以要有人名號和書名號。 此外,二者的區別還有:漢語破折號占兩個漢字的位置,英語破折號則只占約壹個漢字的位置;漢語省略號為六個連點(也可以說成“兩組三個連點”),且上下居中,英語省略號則只有三個連點(也就是“壹組三個連點”),且居於下方;漢語連接號有“長橫”(——)、“壹字線”(—)、“半字線”(-)和“浪紋”(~)之分,前三者分別占兩個漢字、壹個漢字和半個漢字的位置,英語連接號則只占字母m寬度的1/3(–);等等。
漢語裏有些標點符號在英語裏是找不到的,如頓號、著重號、間隔號、書名號、專名號等。在漢英翻譯時,頓號常處理成逗號;著重號在漢語裏表示強調,翻譯成英語時常將被強調部分的文字用斜體或粗體表示;漢語間隔號用於外國人名或某些少數民族人名。在英語中,因為是直接用空格將人名各部分分開,用不著間隔號;漢語書名號翻譯成英語時,只將相應部分變成斜體;漢語專名號用在人名、地名、朝代名等專名下面,它只出現在古籍或某些文史著作裏面,英語裏相同情況下則不用任何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