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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說漢字才是真正的文字

書寫的文字與言說的語言,是人類使用中既要相互對應又要相互區分的兩個系統。只有在這種區分中,以實際的角度來看,才能深知龔鵬程先生在《國學入門》中所說的:漢字是真正的文字。

方文化主要以口語傳達。雖有文字,僅為語言之輔貳,以備遺忘。因拼音文字符號系統,實際上並不能擺脫語言或脫離語言而獨立存在。它是記錄語言、表現語言,由語言誕生的壹個仿擬語言系統。故時至於今,庫瑪斯(See F.Coulmas)仍認為根本不存在文字學(Grammatology)這樣壹個學科;索緒爾(Ferdinand deSaussure)的符號學也不討論文字,只把語言視為所有符號的結構原型。他們這些態度,正顯示了歐西畢竟仍是個以語言為中心的文明。而這樣的文明,跟中國可說是迥然不同。

中國的語文關系,與歐西不同,肇因於文字本來就不壹樣。中國非拼音文字,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特點。其次,是我國文字創造極早。在《荀子》《韓非》《呂氏春秋》等書中都說是倉頡所造,而倉頡是黃帝時的史官。後來的典籍更把倉頡稱為“史皇”,如《淮南子》;也有人以倉頡為古帝王,如《春秋元命苞》之類緯書。以現今考古資料來看,屬仰韶文化前期的半坡遺址、臨潼姜寨遺址,或大汶口文化都有不少陶文。若以此為漢字出現之征,則其時間大約在公元前4000 ~前3000 年間,恰與倉頡作字的傳說時間相符。縱或不然,河南偃師二裏頭文化所發現刻契,年代也在距今4000年左右,漢字之創制及系統化時間至遲不會晚於這個年代了。比古蘇美文字、埃及文字、克裏特文字都要早。

這些歷史比較悠久的文字,無壹例外,都不是拼音式的。過去,歐西中心主義者常以此論證原始文字均是圖書象形式的,其後才逐漸“進步”到拼音。殊不知此乃文字系統能否獨立之關鍵。

文字若在極早時期就已創造出來,那時,語言系統尚未完善,也仍在發展中,故語言與文字可以有壹種較平衡的動態關系,文字系統乃得以日趨完備。像中國,距今3600年之商朝,便已是“惟殷先人有冊有典”(《書·多士》)了。今所發現之甲骨文,單字已達3500個以上,“六書”皆備,可見系統已甚粲然。唯甲骨文仍不足以反映當時整個文字系統。因為甲骨文主要是用以占蔔,功能有限,記載亦有限。若為其典策所載,文字當又更完備於現今所見之甲骨文。反之,若文字創造較晚,在語言系統已較完備之後,文字便會只能以語言為結構原型,作為語言記錄或輔助。歐洲自希臘以降,均是如此;印度文明也是如此。

世界上,那些早先創造文字的文明,如古埃及、古美索不達米亞,都滅亡了,僅存的是中國。而且美索不達米亞地區及埃及均亡於希臘人、拉丁人及閃族人。因此看起來好像世界上主要文明後來均改用拼音,只中國是例外,其實哪是這樣呢?希臘人、拉丁人、閃族人,滅了這些古文明,然後說文字是由圖畫象形逐步“進化”為拼音,不又是豈有此理嗎?

也就是說,漢字是歷史最悠久,也是最典型的文字系統。即使在歐西,人們只要發現語言系統有所不足時,所能設想建立的真正文字系統,仍要以漢字為基本思考模型。

例如笛卡爾便曾說:“字母的不協調組合,常令讀書聽來刺耳。……在我們語言中聽來愉悅者,德國人或覺粗俗,不能忍受”,“語言運用於不同民族時,妳們無法避免此種不便”。因此他才想到書寫,雲:“若出版壹本涉及所有語言的大辭典,並給每個詞確定壹個對應於意義而非對應於音節的符號。比如用同壹個符號表示aimer、amare、φιλεíν(三個詞都表示'愛’),則有這本辭典且懂得語法者,只要查找到這個文字符號,譯讀成自己的語言便可解決問題了。”

他這個想法,在中國乃是盡人周知之理。因各地方言互殊,無法溝通,故文字之用興焉。而各地語言雖異,但只要看文字,大家就都是懂的,也都可以用自己的方音土語去讀同壹個文本。

但在歐西,早期大家可沒有想到這壹層,因為其傳統中並無表音之外的另壹種對應於意義、而非對應於音節的符號。至笛卡爾、基歇爾(Athanasekircher)、威爾金斯(John Wilkins)、萊布尼茲等人,才因中西交通而認識到漢字,因而構思壹種叫作“關於文字和普遍語言、萬能溝通手段、通用思想符號”的哲學計劃,簡稱“通用字符”。所謂普遍、萬能的溝通符號,是說只有文字才能跨越語言鴻溝,成為普遍的通用溝通符號。而他們能設想到要建立這個新的、且在其歷史中未曾被想過的新哲學語言模式,乃是取法於漢字。萊布尼茲即認為漢字與發音分離,使它適合於哲學研究。而且漢字與埃及文還不壹樣,漢字有更多理性的考慮,意義還須取決於數、秩序與關系,不只是符號與某種物體相似的筆畫而已。故埃及的、通俗的、感性的隱喻性文字,與中國的、哲學的、理性的文字應分開來看待。

萊布尼茲等人所設想的通用字符(非表音文字),當然不就是漢字;他們認為漢字完全與聲音分離,是“聾人創造的語言”,也不盡符事實;為了反抗歐西中心主義或邏各斯中心主義,而代之以“漢字偏見”,亦無必要。但總體上說,漢字並不只是壹個國家、壹個漢族的文字。且不說它曾在東亞形成這壹個龐大的“漢字文化圈”,漢字實際才是真正的文字系統。現在講語言學的人動輒說:“世上只有兩種文字系統,壹是表意文字系統,二為表音文字系統”,索諸爾固然如此說,研究文字學的人也如此說。其實表音“文字”系統,哪能視為真正的文字系統呢?

縱或退壹萬步,承認表音文字也仍是壹種文字,則所有表音文字為壹類型,漢字自為壹類型,與其頡頏,故其地位與價值,仍是超越世上任何壹國壹族之文字的(至於埃及、古西臘之文字,僅是系統發展尚未完備者,在非表音體系中聊備壹格可也,與漢字完全無法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