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的定義:通過壹定的方法和手段、運用壹定的意義表達和記錄體系記錄在壹定載體的有歷史價值和研究價值的知識。所謂文獻,文,是文本記載,獻,就是口頭相傳的。
人們通常所理解文獻是指圖書、期刊、典章所記錄知識的總和。文獻是記錄、積累、傳播和繼承知識的最有效手段,是人類社會活動中獲取情報的最基本、最主要的來源,也是交流傳播情報的最基本手段。
根據不同出版形式及內容,可以分為:圖書、連續性出版物、特種文獻。
(1)圖書:凡篇幅達到48頁以上並構成壹個書目單元的文獻稱為圖書。
(2)連續性出版物:包含期刊(其中含有核心期刊)、報紙、年度出版物。
(3)特種文獻:專利文獻、標準文獻、學位論文、科技報告、會議文獻、政府出版物、檔案資料、產品資料。
擴展資料:
文獻在科學和社會發展中所起的作用表現在:
(1)是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究結果的最終表現形式;
(2)是在空間、時間上傳播情報的最佳手段;
(3)是確認研究人員對某壹發現或發明的優先權的基本手段;
(4)是衡量研究人員創造性勞動效率的重要指標;
(5)是研究人員自我表現和確認自己在科學中的地位的手段,因而是促進研究人員進行研究活動的重要激勵因素;
(6)是人類知識寶庫的組成部分,是人類的***同財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