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書 ”即是未得到作者和原出版社的同意,私自將原書翻印。
說起“盜版書”,倒不是今人所發明。瀏覽壹下中國的古籍,我們的老祖宗在幾百年前就開始幹這壹行當。古人重視宋版書,所以常見的盜版方式是把元版書或明版書“版權頁”上的“牌記”(也稱之為“木記”)挖掉,重新刻上有宋代年號的“牌記”,內容則壹字不改,讓人誤以為是宋版書,以便高價出售。
另壹種常見的“盜版書”是擅自更改書名或作者,內容則改變不多,有的只字不改。元代劉應李編的《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大全》,是壹部記載各種應酬的文字的書,有些類似“應用文大全”。由於這類書籍實用性較強,因此銷路頗好,於是不少書坊都爭相盜版,他們有的采取亂改書名、卷數的辦法,這部書原有145卷,流傳的元刊本和明刊本,有的變成194卷,也有的改為98卷或134卷。書名有的改為《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全書》,也有簡稱《翰墨大全》的。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盜版書”,原因也很簡單,無非是為了賺錢——從這壹點上說,古今的“盜版書”大致是壹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