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包括通史。 史書按時間和空間分類分為:
通史:連貫地記敘各個時代的史實的史書稱為通史,如西漢司馬遷的《史記》。因為他記載了上自傳說中的黃帝,下至漢武帝時代,歷時三千多年的史實。
斷代史:記載壹朝壹代歷史的史書稱為斷代史,創始於東漢班固的《漢書》。二十四史中除《史記》外,其余都屬斷代史。
國別體: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的史書。如《戰國策》。
另外,還有記載各種專門學科歷史的史書稱專史,如經濟史、思想史、文學史、史學史等。
史書指古籍中專門記載歷史的書,在四庫分類之中就是史部。早期的史書都是以編年史的形式存在,晉朝太康年間汲冢出土的《竹書紀年》也是編年體。東漢末年,荀悅撰成《漢紀》,開創了編年體的斷代史。
“通史”可以理解為貫通的歷史,就是壹個國家或地區或世界的從最早文明到現在的歷史。
拓展
史書體裁
⒈本紀:是按年月順序編寫的帝王簡史,以記載帝王的言行為中心,兼述當時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外交等重大事件。
⒉表:是用表格的形式,譜寫人物和事件。
⒊書:是有關各種典章制度以及某些自然與社會現象的專編。
⒋世家:用來記載王侯封國以及歷史上重要人物的活動。
⒌列傳:主要是人物傳記。
⒍誌:記載《地理誌》、《樂誌》等,誌在正史的地位很重要又比較深刻難寫,梁朝江淹說過:“修史之難,無出於誌。”《宋書》的《誌序》是壹篇不可不讀的好文章,概述誌的源流和《宋書》誌的緣起,也講到誌的撰述之不易。
⒎載記:最早用來指被廢黜的帝王之史,而到《晉書·載記》後用來指稱那些曾立名號而又被斥為僭偽者的歷史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