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有廣義和狹義之分,還有小名、別名、綽號、乳名。廣義的名稱包括公民的姓和名以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名稱;狹義的姓名僅指公民的姓和名。它是名字和單詞的組合。在古代,名字和文字是分開使用的。現在統稱為“名”,指的是名字或名。
據說在古代,嬰兒出生三個月就由父親命名,這就是古人“名”的由來。事實上,在中國,壹些地區仍保留著滿月時給嬰兒取名的習俗,但取名權不再由父親壹人承擔,而是由嬰兒的親屬承擔。
古名:
在史書或古籍中,經常可以看到古人除了名字還有文字。古人有“名”“字”,“名”也叫“實名”。老話是古代嬰兒出生三個月後由父親取(當然也有說出生後可以取名字的);“子”字又叫“表字”,是與本名相聯系的壹個名稱。男人20歲加冕就取字(然而三國亂世,思想叛逆,不必遵循以冠取字的原則。曹沖和孫良都是冠前死,但都有話)。
女人十五歲行禮時帶字。名字在夏朝以前就有了,選字據說從商朝就開始了,比如推翻的商湯,原名陸,又名天壹,字唐。還有,名字和人物是有區別的。古人常自稱自己的名字以示謙讓,稱人的字以示尊重,姓字結合也是壹種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