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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字的造字原理

六書是漢字組字的基本原理,在周禮中就提到六書,只是沒有說明具體內容。到了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詳細闡述了“六書”這個漢字構造原理: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

象形:這種造字法是依照物體的外貌特征來描繪出來,所謂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是也。如日、月、山、水等四個字,最早就是描繪日、月、山、水之圖案,後來逐漸演化變成現有的造型。

指事:這是指表現抽象事情的方法,所謂“各指其事以為之”是也。如蔔在其上寫作“上”,人在其下寫作“下”。

形聲:此乃文字內以特定形狀(字根)表特有的音。例如:胡,這個字也可為壹個字根,結合不同的屬性字根,可合成為:蝴、湖、葫、瑚、醐等等,而以同樣的發音(也有的只有聲母壹樣),表達不同的事物。但形聲字,也因古今語言音韻變遷,不少古代同類形聲字在今天的官話已無***同音素了。

會意:這個造字法是將兩個字根組合起來,使衍生出新的含意。如“日”和“月”組起來,就是日光加月光變成“明”。“人”字和“言”字合成“信”字,意思就是人過去所言;有信,就是這個人都很遵守自己說過的話。

轉註:這是用於兩個字互為註釋,彼此同義而不同形,漢代許慎解釋道:“建類壹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這怎麽說呢?此二字,古時“考”可作“長壽”講,“老”、“考”相通,意義壹致,即所謂老者考也,考者老也。詩經的《大雅·棫樸》亦雲:“周王壽考。”蘇軾的《屈原塔詩》也有古人誰不死,何必較考折壹語。其中的“考”皆“老”意,特別註意的是,後代的文字學家針對許慎的前述的定義也作了大量的解釋。其中包括“形轉說、聲轉說、義轉說”三類,只是這三種說法有人認為不夠全面,當代古文字家林沄先生也有解釋說“轉註”就是壹個形體(字根)記錄兩個讀音和意義完全不同的兩個詞。例如“帚”和“婦”與甲骨文中的“母”和“女”等等。

假借:這法簡言之,借用壹字,去表達別的事物。壹般來說,是有壹個無法描述的新事物,就借用壹個發音接近或是屬性近似的字根,來表達這個新事物。例如:“又”,本來是指右手(最早可見於甲骨文),但後來被假借當作“也是”的意思。聞,本意是用耳朵聽東西的意思。例如《大學·第七章》中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但後來被假借成嗅覺的動詞(不過也有人認為這是錯用)。

總結以上六書,前兩項,“造字法”也;中兩項,“組字法”也;後兩項,“用字法”也。這六個原理,是古代文字學學者歸納出來的字學理論。其所含漢字構成法則,是長期演化而成的,不是任何壹個人獨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