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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中的天有什麽含義?

殷周以來,中國傳統的天命觀,以天為萬有之本源,是決定自然和人事的主宰。在先秦較早的古籍中,“天”有三義:壹是人格化的宗教性的最高的神,能夠降福於人,如《尚書召誥》所稱的“皇天上帝”,《詩經大雅皇矣》“天立厥配”;二是道德法則的本體,如《詩經大雅烝民》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彜,好是懿德”;三是自然現象的物質的天,如《詩經大雅雲漢》:“倬彼雲漢,昭回於天;瞻仰昊天,有彗其星。”孔子談天,上述三義均有所取,詳見《論語講座》。

關於“天”的觀念,孟子的理解和孔子相類似,上述三義,都有可取。如《萬章上》:“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天是主宰壹切的人格化的至高神;《離婁上》:“誠者天之道也”,天是道德的主體;“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則是自然形態的天。

何謂“命”?自古以來,人們把不能由自己主宰的人生中某些機緣遇合或某些必然性稱為“命”,如《論語》中曾子所說“生死有命,富貴在天”,認為冥冥中有某種意誌或某種力量在支配,便與“天”聯系在壹起,稱為“天意”、“天命”。

西周時代的天命觀較之殷商已經有了很大進步。簡括來說:第壹,天命無私,無所不在,上帝眷愛下土的每壹個人,不同於西方的宗教,中國沒有所謂“上帝的選民”或“上帝的獨生子”之類觀念;第二,天性好德,上帝是道德神,或道德的化身,它只是把天命降給修德之人,所以它不重祈禱,而重人的修德;第三,天命靡常,天能降命,也能撤命,因而人必須長久修德,才能保持永命。孔子繼承了西周的以德承天的天命觀,但沒有發表多少議論。孟子則進壹步作了新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