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壹個屠夫賣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經晚了。在這時,突然出現了壹匹狼。狼不斷地窺視著屠戶帶著的肉,嘴裏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來了,就這樣尾隨著屠夫跑了好幾裏路。屠夫感到很害怕,於是就拿著屠刀來比劃著給狼看,狼稍稍退了幾步,可是等到屠夫轉過身來繼續朝前走的時候,狼又跟了上來。
屠夫沒辦法了,於是他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掛在樹上(這樣狼夠不著),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來取肉。於是屠夫就把肉掛在鉤子上,踮起腳(把帶肉的鉤子)掛在樹上,然後把空擔子拿給狼看了看。就這樣狼就停下來不再跟著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
第二天拂曉,屠夫前去(昨天掛肉的地方)取肉,遠遠的就看見樹上掛著壹個巨大的東西,就好像壹個吊死在樹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屠夫因為害怕)小心地(在樹的四周)徘徊著向樹靠近,等走到近前壹看,原來(樹上懸掛著的)是壹條死狼。
(屠夫)擡起頭來仔細觀察發現,狼的嘴裏含著肉,掛肉的鉤子已經刺穿了狼的上顎,那個情形就好像魚兒咬住了魚餌。當時市場上狼皮非常昂貴,(這張狼皮)能值十幾兩金子,屠夫的生活略微寬裕了。
就像爬上樹去捉魚壹樣,狼本來想吃肉,結果遭遇了禍患,真是可笑啊!
原文
有屠人貨肉歸,日已暮。欻壹狼來,瞰擔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數裏。屠懼,示之以刃,則稍卻;既走,又從之。屠無機,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懸諸樹,而蚤取之。遂鉤肉,翹足掛樹間,示以空擔。狼乃止。
屠即竟歸。昧爽往取肉,遙望樹上懸巨物,似人縊死狀。大駭。逡巡近之,則死狼也。仰首審視,見口中含肉,肉鉤刺狼腭,如魚吞餌。時狼革價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緣木求魚,狼則罹之,可笑矣。
背景資料
本文選自《聊齋誌異》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蒲松齡從小就喜愛民間文學,喜好搜集民間奇聞異事,再加上科場、仕途的失敗使他滿腔悲憤,雖身不在官場,但對科舉和官場的黑暗卻有更深刻的認識,於是創作了《聊齋誌異》。
作者大約從20歲開始寫作,直至晚年才成此“孤憤之書”。“聊齋”是蒲松齡的室名,“誌”是記述的意思,“異”指奇異的故事。《狼》原文***有三則故事,這裏選的是第二則。
概括主題
這篇文言小說講述了壹個屠戶回家途中遇狼、懼狼、禦狼,最後殺狼的故事,說明了狼再狡猾也不是人的對手,終歸會為人的勇敢智慧所戰勝。同時也告誡人們:對像狼壹樣的邪惡勢力主丟掉幻想,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最後才能取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