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優惠卡?
優待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士兵優待證》和《烈士遺屬優待證》、《因公犧牲軍人優待證》的簡稱。優待證由退伍軍人事務部統壹發放,是持證人榮譽的載體和享受優待的憑證。優惠卡以銀行卡為載體,沒有透支功能。
二、優惠卡的申請對象
(1)符合條件:退役士兵或烈士、因公犧牲士兵、病故士兵遺屬。
1.退役士兵是指依法退出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的軍官、士官和義務兵(《退役士兵保障法》第二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警官、義務兵等人員,也符合申請條件(《退役士兵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壹條)。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是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配偶、父母(撫養人)和子女,以及對其負有贍養義務的兄弟姐妹(《退役士兵等特殊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第四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二)不符合條件的:
1,服役期間被除名,開除軍籍;
2.正在被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的;
3、在服刑、拘留、通緝期間。
4.申請人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 * *黨籍、被開除公職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其身份和榮譽情形的,由所在省(區、市)退役軍人事務廳(局)綜合考慮相關因素進行復核,復核結果報退役軍人事務部備案。
軍隊轉業的文職人員、殘疾人民警察、殘疾國家工作人員和殘疾民兵民工不納入申領優待證範圍。
三。申請地點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原則上應在其戶籍所在鄉鎮(街道)退伍軍人服務站申領優待證。
2、不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對象,可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退伍軍人服務站申請優待證,應符合常住戶口所在地(區、市)退伍軍人事務局的有關規定。
第四,發放優惠卡
1.申請人原則上應申領戶籍所在地區發放的優待證。
2.不在戶籍所在地區居住的對象,可以申請在居住地區發放的優待證。
3.申請常住戶口所在地發放優待證的,應符合常住戶口所在地(區、市)退伍軍人事務局的有關規定。不符合常住戶口所在地(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有關規定的,可根據申請人意願,轉為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發放的優待證。
4.申請人需要選擇其戶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作為其優惠卡的發放地。同時,配送區域應保障持卡人應享有的權利,確保其能夠充分享受區域提供的優惠服務。
動詞 (verb的縮寫)申請數量
1.符合兩種優惠卡申請條件的,可根據本人意願選擇申請其中壹種。
2.對於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對象,其相關身份寫入優惠卡芯片,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優惠服務。
六、辦理流程
1.重點優撫對象請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提供近期免冠照片壹張。
2.非重點優撫對象符合重點優撫對象條件的,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提供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士兵保護法
第四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堅持普惠與優待相疊加的原則,在保障退役士兵享受普惠政策和公共服務的基礎上,結合其在現役期間的貢獻和各地實際情況,對退役士兵給予優待。
對參戰退役士兵的優待標準應該提高。
第四十九條國家逐步消除軍人退役撫恤優待制度的城鄉差異,縮小地區差異,建立統籌兼顧的撫恤優待量化標準體系。
第五十條退役士兵應當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
退役軍人服役年限和入伍前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依法計算。
第五十壹條符合安置住房優惠條件的退役士兵,應當與市場購買、軍區集中建設相結合,由安置地區人民政府科學規劃實施。
第五十二條軍隊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應當為退役軍人提供優待服務,對參戰退役軍人和殘疾退伍軍人給予優待。
第五十三條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優待證等有效證件在公共交通、文化、旅遊等方面享受優待,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優撫醫院和光榮院建設,充分利用現有醫療和養老服務資源,對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士兵進行救治或者集中供養。
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應優先接收老年退伍軍人和殘疾退伍軍人。
第五十五條國家建立扶助退役軍人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退役軍人提供養老、醫療和住房等方面的幫助。
第五十六條殘疾退伍軍人依法享受撫恤金。
殘疾退伍軍人按照殘疾等級享受殘疾撫恤金,標準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綜合考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水平、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工資水平、國家財政狀況等因素確定。傷殘撫恤金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主管部門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