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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蠱的古籍記載

在漢文典籍中,放蠱者並不僅限於女性,為什麽苗族認為只有婦女才有蠱呢?這與漢、苗兩族的社會文化傳統有關。在漢族的巫術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沒有性別的對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數民族中,在母權制被父權制取代過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別對立遺存要強烈得多,這種對立表現在巫術信仰中,就是占據正統地位的男性巫師成了維護社會秩序的壹方.而在母系社會曾經居統治地位的女巫則成了秩序的破壞者,被誣為黑巫術的傳承者。壹切男性巫師無法解釋或禳解的天災人禍,統統被扣在了女巫的頭上。於是,婦女有蠱的荒謬結論就這樣被推理了出來。由於放蠱被認為是謀財害命的嚴重犯罪活動,歷史上壹直將它列為嚴厲打擊對象。《漢律》中就有“敢蠱人及教令者棄市”的條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蠱列為十惡不赦的大罪之壹,處以極刑。官府對所謂施蠱者的處罰極其殘忍。明人鄺露說,壯族地區的“峒官“提陀潛抓到施蠱婦女後,將其身體埋在地下,只露出頭部在外,再在蠱婦頭上澆上蠟汁點火焚燒。在苗族地區,被誣為有蠱的婦女,盡管不會都有性命之憂,但被誣者名譽掃地,受人歧視非難,精神上造成極大痛苦,甚至含冤而死。那些被認為有蠱的人家,受盡歧視和羞辱,連親友也害怕與之往來。不論誰家有人病了,只要巫師說中了蠱,那麽有病人家就指桑罵槐地大罵,罵的是誰,人們心照不宣,而被罵者自己也明白,就像本文開頭的喊寨。有蠱的人家也只好忍氣吞聲,因為壹申辯,無異於公開自己家裏有所謂的蠱,所以只好憑白遭受這等羞辱。苗族多處偏僻地區,舊時醫學落後,許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療。每遇就診無效,動輒歸咎於蠱。民國時期湘西有位漢人,曾在軍隊中做過官,有權有勢。他得了腹部膨脹的怪病,每當膨脹時,似乎覺得腹中有物在遊走,由於請的幾位醫生醫術不高,吃藥無效,便歸咎於被鄰居苗婦施蠱。經過巫師多次作法仍然毫無起色,這位漢官壹怒之下把鄰居苗婦捆綁後吊起來,百般辱罵,施以非刑,差點將其折磨而死。苗婦的丈夫懾於漢官的權勢,敢怒不敢言,只能在壹旁束手旁觀。後來過了壹年多,經人介紹,這位漢官延請壹位高明的醫生診治,該醫生看後,說是某種鼓脹病,並不是什麽蠱毒。果然壹劑藥吃下之後病就好了。可憐苗婦無故含冤,差點殞命。經過該醫生的證實,這位苗婦才恢復了清白的名譽。而那些壹輩子不得洗去冤屈的苗婦不知又有多少.在苗族地區,以盅婆名稱罵人或泄私忿進行報復,會惹出糾紛。苗族“談蠱色變”,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諱。兒女要開親的話,雙方父母都要暗地裏對對方進行嚴格審查(俗稱“清針線”),看其家庭及親戚幹凈與否,即有沒有蠱。如果發現對方有不幹凈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絕,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劇。有些青年婦女,被人懷疑有蠱,只能嫁給有缺陷的或家境貧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婦女甚至為此自殺。由於害怕與有蠱人家結親,造成有的苗族地區基本上單線開親,在自己的親戚之間相互開親,導致血親越來越近,人的素質越來越低下.鑒於蠱術陋俗對苗族社會的嚴重危害,許多苗族學者感到對蠱的迷信到了非鏟除不可的地步,大聲疾呼,呼籲移風易俗,革除陋俗。隨著苗族地區科學文化知識的普及,醫療水平的提高,蠱術迷信在苗族地區的影響將會越來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