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的古代人,煮海水為鹽。內陸的古代人,引鹽湖之水入田,水分滲下,地面結鹽。在山西解州,就有鹽湖,周圍壹百多平方公裏,也叫鹽池,出產的鹽叫池鹽,也叫解鹽。
初期鹽的制作,直接安爐竈架鐵鍋燃火煮。這種原始的煮鹽費工時,耗燃料,產量少,鹽價貴。於是,從鹽壹誕生起,王室就立有鹽法。在周朝時,掌鹽政之官叫“鹽人”。《周禮·天官·鹽人》記述鹽人掌管鹽政,管理各種用鹽的事務。
祭祀要用苦鹽、散鹽,待客要用形鹽,大王的膳饈要用飴鹽。漢武帝始設立鹽法,實行官鹽專賣,禁止私產私營。《史記·平準書》中記載,當時誰敢私自制鹽,就施以把左腳趾割掉的刑罰。晉代時,私煮鹽者百姓判四年刑,官吏判兩年。立鹽法後,市民食鹽是有規定的。
擴展資料
古代吃鹽數量:
1、唐代
唐代後期朝臣奏折對百姓吃鹽量的描述是:“通計壹家五口三日食鹽壹斤。”唐代1斤大約折合今天680克,人日均45克。
2、元代
《元史》有記載:“兩浙、江東凡壹千九百六萬余口,每日食鹽四錢壹分八厘。”折合人日均14克。
3、明代
《明史》也有記載:“大口歲食鹽十二斤,小口半之。”明代1斤大約600克,按壹對夫婦三個孩子的5口之家計算,折合人日均14克。
4、清代
清代、民國,“壹人壹年十斤鹽”的說法很普遍,斤仍是大約600克,折合人日均16克。
百度百科-食鹽
人民網-古人吃鹽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