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以下簡稱“新聞出版廣電”)在列。
國家電信管理局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正部級單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促進全國新聞出版廣電事業的繁榮發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
新聞出版廣電負責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推廣政策法規,了解輿論導向和創意引導及行業發展規劃,項目引進與管理、推廣、交流、監管等壹系列與影視娛樂相關的業務。
如圖所示
擴展數據:
(壹)負責制定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和版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政策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制定事業領域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發展的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公益項目和公益活動,協助媒體建設和發展。出版、廣播、影視在革命老區、邊疆、貧困地區。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計劃。
(四)負責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體制改革。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