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霞的婚姻就發生在治水的過程中。《史記·列傳》雲:“禹平水患十三年。”《漢書》說:“顏瑜被淹十三年。”關於這十三年的情況,《史記·夏本紀》中有大致介紹:“(大禹)積勞成疾,憂心忡忡,離家十三年,不敢進家門。”而於在《尚書·藝紀》中的自述是:“娶了土山、辛、任、桂、賈。我壹開始就哭了,我給了福字,卻浪費了。”《呂氏春秋》也說:“虞娶塗山石之女,不害公人身。從辛到賈四日,歸治水。”這兩份材料都說大禹只起訴了四天的“婚假”,也就是“回歸治水”。可見他的婚姻是在治水時期。《史記》說“離家十三年,不敢進家門”,不包括這次回家結婚。《孟子·滕文公論》說大禹“離家八年,三次未進”,也許這“八年”是從他新婚離家算起的;就這樣,三十歲未婚的大禹,三十歲結婚的時候已經管水五年了。古代男子20歲加冕(見《禮記·曲禮·尚》,但《禮記·史觀禮》等。說他們19歲就加冕了),說明他們成年了,可以結婚了。大禹是個晚婚的“大男人”,壹直到30歲都沒有結婚。《呂春秋》說他急於結婚,是因為“怕黃昏失去子嗣”,即擔心老了以後不能生育,傳宗接代。他不貪女,結婚才四天就離家去節水了。
關於土山之地,歷來眾說紛紜,有會稽(今浙江紹興)、江州(今四川八縣)、當塗(今安徽當塗)、濠州(今安徽懷遠)之說。根據古籍記載,結合現場踏勘和采訪,在會稽說比較正確。其具體位置確定為紹興縣安昌鎮東南兩公裏處,現在的山叫西峪山,又稱西峪山。時至今日,當地農民在土山告余殺方鳳,血流成河,染紅了。西樵村北的虹橋村由此得名。在傑西西南幾公裏處有壹個叫“行唐”的地方。何遜《會稽》曰:“方風身高三尺,刑不及人。他在附近建了壹個池塘,所以他叫它懲罰池。”“行唐”就是“行唐”的意思。關於古“土山”的考證,見盛洪郎《土山考證》(浙江人民出版社《大禹研究》)。
大禹的婚姻,根據開篇引用的《呂氏春秋》壹書中的資料,是非常傳奇的。到了土山,他預感到自己的婚姻會壹帆風順,於是說:“如果我結婚了,就會有人想娶我。”正在這時,壹只九尾白狐向他走來。古代壹般認為狐貍是吉祥的動物,所以他說:“白人們,我服他們;九尾,它的牌也是”,意思是有壹只白狐貍,意味著當妳的衣服也是白色的時候妳會很幸運。土山當地人也從白九尾狐的出現中預感到娶土山姑娘到大禹會是土山之福,所以編了這首短歌來唱。”“歲歲”的第壹句話描述了壹只狐貍的樣子。《詩經·馮偉·遊虎》中關於“隨隨”與狐貍有兩種不同的解釋——公母並列望或獨自尋馬。由於《屠山哥》中的白狐具有壹定的象征意義,後壹種解釋更接近於單獨尋找配偶。第二句用粗壯的“胖胖”形容白狐的“九尾”。上面兩句的靈感來源於壹只白狐獨尋壹匹馬的象征隱喻形象,然後下面兩句就轉到大禹求偶的話題上來了。所謂“女有家,男有房”(《左傳·桓公十八年》)指的就是男女婚姻。所以“出嫁”就是大禹娶了土山當地的女人。土山人認為這門親事意義深遠,所以以壹句“我與妳白頭偕老”結尾。”首都”,原指城市,專指土山;最後兩句合起來,大意是大禹和土山女的聯姻會讓當地繁榮起來。
從另壹個角度來看,《屠山哥》這首歌的傳奇性帶有某種神秘的天人感應色彩。在《吳越春秋》塗補的句子中,有兩句話:“天人合壹,當以和為貴”,直接說明了九尾白狐與大禹的婚姻是壹種天人關系。從科學的角度來看,把社會人員簡單地與自然現象相提並論當然是荒謬的;但從人類社會的進化史來看,這樣的天人感應恰恰反映了人類童年思維幼稚的壹面。讀這樣的詩,不僅讓人感受到時代的進步,也讓讀者感受到壹種像成年人面對天真的孩子壹樣意外的放松和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