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考辨古籍真偽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項:
①利用各種書目和提要,從文獻的流傳線索上去發現問題和尋找區別真偽的佐證。對文獻的真偽產生疑問,是辨偽工作的起點,而這些疑問有很大部分是從流傳上發現和提出的。至於區別真偽的佐證,更離不開查考作者生平和從目錄學、版本學角度對文獻形成、流傳過程的考察。
②根據其他文獻對壹書的引證來核實該書真偽。任何壹部真實存在的文獻都會或多或少地在流傳過程中留下其形式和內容的蹤跡,特別是當時能見到這部書的人對它的引證,這些資料可以作為鑒別真偽的有力佐證。例如當發現“後人謂某書出現某時,而彼時人未見此書”,或“甲書未佚之前,乙書有引用,而甲書今本無乙書所引之文”(以上梁啟超語),則可基本斷定此書系出於偽造。
③從文獻的內容和文體上鑒別其是否與著作年代相符。例如可從作品所表現的史實、學術思想、文體、文法、語言文字(包括特定時代的方言)以及稱謂、提法等方面去尋找佐證。如書中引及了後代的史事和學說,出現了與特定時代環境不符的語言現象,則至少可確定其書在著作年代上存在問題。前人對《列子》真偽的考定,即在很大程度上運用了這壹方法。為了更正確地運用這壹方法,還要求人們對古書的著作體例有所了解。古代典籍尤其是先秦文獻,有其獨特體例,壹些著名典籍往往不是出於壹時壹人之手,而是經過較長時間的流傳增補才定型的。這和嚴格意義上的偽書有所區別,張心說:“大抵戰國及戰國以後之偽書,由於後人之偽造者居多,其過多在作偽者;戰國及戰國以前之偽書,有由於讀者之誤會,其過或在於讀者,此又辨偽者所宜知也”(《偽書通考·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