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親不認”如今是壹個成語,意思是對任何人都不講情面,壹就是壹,二就是二,沒有通融的余地,跟“鐵面無私”意思相同。現代人常用來評價某個具體的人或具體的事。
從眾多學者的考證結果來看,這個成語應該是從普通大眾的口語裏逐漸定型下來的,它究竟誕生於何年何月,已經無法考證,因為古籍裏沒有出現過這個詞匯。
古籍裏跟“六親不認”最相近的詞匯,出自《道德經》第18章,說道:六親不和,有孝慈。
意思是說,如果出現了“六親”之間不和睦有紛爭的時候,才能體現出對上孝順、對下慈愛的可貴。在古人看來,孝順和慈愛就像粘合劑,能把壹個家族乃至壹個社會粘合起來,形成壹個和和美美的整體。
“六親不認”在成型之時,在詞性上比較模糊,很難判定它是褒義詞還是貶義詞,以我的認知,把它看成是中性詞比較妥當。
之所以說它的詞性模糊,源於兩個要點。
壹是,用在不同職業和身份之人的身上,表達出來的含義是不壹樣的,甚至是相反的。
二是,用在不同場景下,也會得出完全不同的含義,主要是看對公還是對私。
比如,對壹名官員來說,他如果六親不認,那麽,在大眾眼裏,他就是忠於職守的好官。如北宋時期的包拯,就是公認的好官、清官,對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做到公正無私,被老百姓譽為“包青天”。
如果對壹名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中年男人來說,他如果六親不認,不去孝敬父母,不去撫養兒女,對其他親友也不聞不問,那麽,他肯定不是壹個頂天立地的好男人,人格不完善,肯定要遭人唾罵。
古人對“六親”具體指代哪些人?也沒有壹個統壹答案,其中,以《左傳》和《漢書》裏所講的最有可信度,支持率也最高。
《左傳》裏有這樣壹句話:六親者,為父子、兄弟、姊姑、甥舅、昏媾、姻亞,以象天明。
父子、兄弟、姊姑、甥舅,大家都能理解,“昏媾”和“姻亞”理解起來就比較困難。
實際上,這兩個詞匯跟今天的“婚媾”和“姻婭”通用,只不過當時還沒有造出那麽多字,都是指代通過婚姻關系而結成的親戚,如,嶽父、嶽母、公婆、大舅子、小舅子,等等。
隋末唐初有壹位著名學者,名叫顏師古,他是研究《漢書》的專家,曾花費半輩子時間對《漢書》進行了註解,出版了著作《漢書註》,他這本書被歷代學者看作是最全面《漢書》註解。書裏邊對“六親”這樣解釋:六親者,父母、兄弟、妻子也。
確切來說,“六親”就是父親和母親,哥哥和弟弟,老婆和孩子。
因為《漢書註》很有權威性,因此,顏師古所說的“六親”,被歷朝歷代大多數人認同。
可以看出,“六親”是指跟自己有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六種親人,父母親、哥哥弟弟、老婆孩子都是生命中關系最親密的人。
但是,現代壹些學者把“六親”的概念向外拓展了不少,指代六種形式的親戚關系,並以不同個體來對應,這種觀點也受到了許多人的贊同。
第壹種親,是指跟父親有關系的親戚,包括爺爺奶奶、伯伯叔叔、姑媽等。
第二種親,是指跟母親有關系的親戚,包括外爺外婆、舅舅、姨媽等。
第三種親,是指兄弟之親,包括哥哥、嫂子、弟弟、弟媳、侄子、侄女等。
第四種親,是指姐妹之親,包括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外甥等。
第五種親,是指夫妻的父母親,包括公公婆婆,嶽父嶽母。
第六種親,是指子女由婚姻形成的親戚關系,包括兒媳和女婿。